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国上海”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
(沪府办发〔2009〕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中国上海”门户网站(以下简称“门户网站”)是上海市委、市政府及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在互联网上发布信息、提供在线服务和公众交流互动的综合平台。七年多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各区县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的支持下,门户网站在提高本市政府工作透明度和行政效能,加强对外宣传和网上舆情引导,方便公众参与经济、社会活动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并已成为本市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窗口和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载体。为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府办发〔2007〕17号),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中国上海”门户网站内容建设和管理保障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
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将其作为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增强政府服务能力和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强领导,完善制度,落实责任,认真完成。不断提高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基本原则
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厅与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共同承担。做好内容保障工作,既是为门户网站提供后台支撑,也是对各子网站建设的有力促进和带动。
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整合资源,集中发布。凡是政府主动公开信息,政府面对企业和公众的办事与服务,政府听取社会意见的各类征集、公示等,都应在门户网站上集中、全面、及时地发布。
(二)资源共享,栏目共建。门户网站要围绕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网上办事”、“便民服务”、“网上互动”四大版块建设,充分依托并整合市、区县两级政府网站资源,共建专栏、专题,共同做好内容维护工作。
(三)明晰责任,加强维护。各子网站对已经确认的共建栏目和维护内容要加强督查,并责成专人定期核对门户网站上系本网站提供(或链接)信息、地址的正确性,发现陈旧信息、错误内容以及页面无法浏览等问题,应及时、主动与门户网站联系,进行更新、更正。
三、门户网站内容保障的维护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