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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2009年城市近郊蔬菜生产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2. 新菜田发展。按照“规模发展、标准建设、一步到位”的原则,2009年重点集中安排在偃师市、孟津县、汝阳县、洛龙区、西工区和高新区。(其中偃师市400亩、孟津县3000亩、汝阳县500亩、洛龙区300亩、西工区500亩、高新区300亩)。

  3. 无公害蔬菜基地建设。重点对老蔬菜基地按照无公害蔬菜基地标准进行改造,新发展的蔬菜基地全部达到无公害标准。

  4. 蔬菜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和推广。重点围绕日光温室和塑料大棚蔬菜品种更新换代推广黄瓜、番茄、辣椒、连豆、茄子等新品种,围绕无公害生产推广生物防治、配方施肥、嫁接栽培等新技术。

  5. 培训工作。重点对蔬菜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对新发展菜田的农户和老蔬菜生产基地的菜农进行无公害蔬菜生产及反季节蔬菜生产技术培训。

  6. 质检室配制。重点完善仪器配备、检测规程和制度建设。

  三、建设标准

  1. 老菜田改造标准。经过改造的老蔬菜生产基地要达到:(1)机井运行正常,管理制度齐全,灌溉面积有保证(每眼井灌溉面积50亩以上)。(2)渠道硬化,管道地埋,排灌方便,节约用水。(3)田间道路规划合理,全部进行水泥硬化,雨雪天气运输自如。(4)改造后的蔬菜基地要设立统一标牌,建立完善的档案资料,纳入市级蔬菜基地重点保护范围。

  2. 新菜田发展标准。2009年新发展的蔬菜生产基地要达到:(1)交通便利,运输方便。(2)土地肥沃平整,生产潜力较大。(3)规模发展,集中连片。新发展的蔬菜基地村每村面积不得少于200亩,其中连片面积不少于100亩。(4)基础设施配套,生产条件有保证。要求每100亩新打机井1眼,每亩菜田硬化渠道10米。(5)栽培类型结构合理,保障周年均衡生产。新发展蔬菜基地保护地栽培面积要占到40%以上。(6)新发展的菜田,要设立统一标牌,建立完善档案资料,纳入市级蔬菜基地重点保护范围。

  3. 无公害蔬菜基地建设标准。要达到“五有”:即有省级法定部门颁发的基地认定证书、有国家法定部门颁发的产品认证证书、有严格的技术操作规程、有完善的原始生产记录、有醒目的基地建设标志。

  4. 技术培训标准。经过培训专业技术人员要达到“三具备” : 即具备熟练的业务技能、具备技术指导水平、具备解决生产中遇到问题的能力。经过生产培训的菜农要达到“三掌握” :即掌握蔬菜生产的基本知识、掌握反季节蔬菜生产的基本技能、掌握无公害蔬菜生产的基本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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