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参赛运动员不准冒名顶替或外借,如发现取消该队员比赛资格及所有比赛成绩,处罚该运动员所代表单位交纳赛会组织核查费1000元;
8.比赛期间,如对运动员的身份及参赛资格提出质疑,需向大会提交书面材料并交纳调查核实费600元。如质疑成立,将该款如数退还,被核实单位承担一切费用,处罚按第7条执行。调查核实工作由赛会组委会和提出质疑单位联合进行;
9.少年组资格审查工作由市体育局负责,成年组资格审查工作由资格审查组负责。
四、竞赛项目
(一)少年甲组:
男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10公里竞走、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6千克)、铁饼(1.5千克)、标枪(700克);
女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5公里竞走、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铅球(4千克)、铁饼(1千克)、标枪(600克)。
(二)少年乙组:
男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5公里竞走、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铅球(5千克)、铁饼(1千克)、标枪(600克);
女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3公里竞走、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铅球(3千克)、铁饼(1千克)、标枪(500克)。
(三)成年组:
男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7.26千克)、铁饼(2千克)、标枪(800克);
女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铅球(4千克)、铁饼(1千克)、标枪(600克);
五、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二)成年组每名运动员可参加2项比赛(接力除外),每项限报2人;少年组径赛200米以下项目和田赛项目每名运动员可参加2项比赛(接力除外),每项限报2人;
(三)径赛项目100米、200米、400米、8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采用预、决赛方式进行;
(四)田赛项目除跳高外采取六轮进行,前三轮为预赛,后三轮为决赛,预赛前八名运动员参加后三轮比赛。
六、录取与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