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伊春市政银企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伊政办发〔2009〕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林业局,省属、中属有关单位,市政府各委、办、局:
为协调解决企业难贷款、银行放款难问题,加快我市经济发展步伐,加强政府部门、银行机构和企业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完善项目融资政银企会商平台建设和定期对接协调机制,构筑相互信任、相互支持、互惠互利、共谋发展的新型政银企关系,促进全市经济和银行业良性互动、和谐发展,经市政府同意,建立伊春市政银企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传达和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经济和银行业改革发展的有关重大政策措施,通报全市经济和银行业运行情况,指导全市银企对接工作,协调解决影响信贷投放有关重大问题,引导、支持银行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不断满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对信贷资金的需求。
二、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何忠海 市政府副市长
召 集 人:马建路 市政府副市长
王志山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王慧君 市商务局局长
吴凤祯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由森宇 市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印 岩 市财政局副局长
于跃杰 市诚信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李万志 市中小企业局副局长
吴景权 市政府金融办副主任
梁延庚 市银监局副局长
宛 利 市人民银行副行长
杨 懋 市农业发展银行行长
石尚思 市中国银行副行长
吕云彪 市工商银行行长
李再亮 市建设银行行长
吴恒芳 市农业银行副行长
杨宝臣 市邮政储蓄银行行长
李宝林 市农村信用联社主任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办公室主任由市金融办主任担任,市发改委、市经委、市财政局、市银监局、市人民银行各指定一名联络员为办公室成员。
联席会议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根据成员单位意见和建议提出会议议题,经召集人批准,组织召开会议,做好会务工作。督办落实联席会议作出的各项决定,并及时向各成员单位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