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珠建建〔2009〕34号)
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市、区安监站,各施工、监理企业: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对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按照省安委办《关于印发〈广东省“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的通知》(粤安[2009]1号)和省建设厅《印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年”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建安函[2009]91号)的要求,根据我市实际,制定了《珠海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年”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珠海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年”工作方案》
(联系人:盛作兵,电话:2233072,传真:2112542,电邮:zhajz@126.com)
二OO九年四月八日
珠海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年”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对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为《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以及我市“保增长、调结构、抓改革、促民生、定格局”目标的实现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通过扎实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执法和安全生产治理“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三项建设”,实现2009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年”的总体目标:一是确保全市2009年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不突破省建设厅、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二是努力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和市委六届五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以安全发展理念统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紧紧围绕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防范重特大事故为中心,以严格依法监管、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执法查处力度为手段,以预防高处坠落、施工坍塌和建筑起重机械伤害等三类事故为重点,继续深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确保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