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上海市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中09年市区3个急救分站建设项目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上海市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中09年市区3个急救分站建设项目的通知


虹口区、黄浦区、徐汇区卫生局,上海市医疗急救中心:
  根据上海市政府《上海市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07~2009年)》(沪府办发〔2007〕12号)的有关要求,2009年全市将新建急救分站9个,其中市区3个,郊区县6个。为切实落实和完成公共卫生三年行动计划,确保2009年市区3个急救分站建设项目顺利进行和如期完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职责分工
  (一)市卫生局
  1、统筹协调急救分站建设工作;
  2、指导、协调和推进项目建设进度;落实专项建设经费。
  3、组织项目验收。
  (二)区卫生局
  1、负责辖区内新建急救分站选址、立项;确定承建单位;
  2、协调、督办并确保项目按期完成,做好验收相关准备工作。
  (三)市医疗急救中心
  1、负责提出并协助建设单位做好新建分站的功能设置、布局等要求;
  2、完成新建急救分站所需急救车辆、医疗装备及通讯设备等的物资储备工作;
  3、完成新建急救分站工作人员的招聘录用、岗前培训等工作;
  4、配合市卫生局做好项目验收及专项经费支付工作。
  二、选址和基建
  1、按照《上海市院前医疗急救系统十一五规划》中急救分站设置总体规划,经研究,2009年市区3个急救分站将设置在人口密集、网络布局相对薄弱及城市公共安全重点保障区域,具体如下:

  市区3个急救分站设置区域表

所属区县

设置区域

设置数量

虹口区

凉城江湾地区

1

黄浦区

南外滩地区(世博重点保障区域)

1

徐汇区

华泾地区

1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