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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2009年全省非煤矿城市棚户区、农村泥草房改造和“三供两治”工程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2009年全省非煤矿城市棚户区、农村泥草房改造和“三供两治”工程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
(黑政办发〔2009〕23号)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制定的《2009年全省非煤矿城市棚户区改造推进工作方案》、《2009年全省农村泥草房改造推进工作方案》和省发改委制定的《2009年全省“三供两治”工程推进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九年四月一日

2009年全省非煤矿城市棚户区改造推进工作方案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为加快全省非煤矿城市棚户区改造步伐,确保完成年度改造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按照《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任务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以建设和谐龙江和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为目的,深入推进非煤矿城市棚户区改造,着力改善棚户区居民特别是低收入家庭的居住条件。

  二、工作目标2009年全省非煤矿城市棚户区改造计划完成投资186亿元,拆迁棚户区900万平方米,建设12.5万户1200万平方米(任务分解表附后)。

  三、推进措施

  (一)落实改造项目。省非煤矿城市棚户区改造推进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推进办)将于近期下达2009年全省非煤矿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计划,各地要将棚户区改造计划落实到项目,落实到地块。

  (二)落实工作责任目标。各地要将省推进办确定的本地区年度改造任务分解落实到所属县(市),定期检查改造进展情况,确保年度棚户区改造任务按时完成。

  (三)全力筹措资金。各地要超前谋划,做好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四项审批”和可研报告,逐项足额落实资本金,确保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及时到位。

  (四)抓好组织实施。省推进办将不定期组织召开棚户区改造推进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棚户区改造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部署具体推进措施。各地要做好棚户区改造月报工作,及时将本地棚户区改造进展、工程安全质量、引发信访及处置、地方匹配资金落实、土地供应落实、税费减免政策落实和贷款落实等情况报送省推进办。各地要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的组织协调工作,落实棚户区改造审批“绿色通道”,各部门要形成整体合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

  (五)积极引导房地产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各地要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出台棚户区改造土地出让金返还政策,采取直接返还或用于企业向银行贷款贴息等办法,调动房地产企业参加棚户区改造的积极性。

  (六)加强督查考核。建立省、市、县三级督查考核机制,采取本级自查和上级主管部门重点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方式,督促各地加快棚户区改造进度。省推进办将组成专项检查组,深入到市地县逐项目检查指导,帮助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进一步加大对棚户区改造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力度,采取集中听取汇报、深入现场实地考察、年底对量化目标对标等办法,对各地棚户区改造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对达标或超标的先进单位进行表彰通报,对考核不达标单位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2009年全省农村泥草房改造推进工作方案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为加快我省农村泥草房改造进程,确保完成年度改造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按照《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任务目标,以保民生、改善农村住房条件为主线,以推动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为目标,坚持政府统筹、科学规划、政策引导、尊重农民意愿、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加快农村泥草房改造步伐,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2009年全省农村泥草房改造计划完成投资135亿元,改造22万户1870万平方米,改造的泥草房中50%以上为节能、省地、防震、环保型住房(任务分解表附后)。

  三、推进措施

  (一)制定和完善配套政策。各地要充分发挥责任主体作用,整合并捆绑使用各项扶持“三农”的资金和优惠政策,统筹用于泥草房改造,做到资金集中使用、政策配套运用。积极研究将城镇住房保障制度向农村延伸的具体政策,探索建立“农村公屋”、“乡村公寓”、“零租房”等农村住房保障制度,逐步解决40万户农村低保家庭住房问题。研究将直接补贴资金转化为贷款贴息的政策办法,扩大补贴资金的引领效应和带动作用。

  (二)继续抓好示范村和试点村的改造建设。各地要在4月底以前完成对30个省级农房改造示范村和150个试点村改造验收工作。省农村泥草房改造推进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推进办)要在第二批“百乡千村”试点中再安排一批泥草房改造示范村和试点村,力争用2年的时间完成第二批示范村和试点村改造建设任务。实行泥草房改造整村、整乡(镇)、整县推进和农垦、森工系统管理局、管理区所在地整体推进试点。

  (三)全面落实改造任务。各市(地)政府(行署)要在接到本方案之日起10日内,将本地区年度改造任务分解落实到所属县(市)和乡(镇),对县(市)、乡(镇)本年度泥草房改造工作定时间、定目标、定任务、定责任。各县(市)政府要在接到市(地)政府(行署)下达的改造任务10日内,制定本县(市)年度泥草房改造进展完成计划,报各市(地)政府(行署)审批,由市(地)政府(行署)统一汇总后报省推进办备案。

  (四)严肃考核奖惩措施。省推进办要会同有关部门抓好督查,对各市(地)政府(行署)报送的本地区泥草房改造进展完成计划做到一月一调查,一季一通报,认真搞好年底检查考核。对落实税费政策、农村建设规划、减免有关费用等支持措施不到位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未完成年度泥草房改造任务的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取消参加省里评先、评优的资格。

  (五)搞好服务和指导。全省建设系统要深入开展“走进新农村、研究新农村、建设新农村、服务新农村”活动,在本年度泥草房改造开工之前,要组织设计出一批具有特色、节能省地、环保安全、经济适用的住房图纸发放到建房农民手中。同时,还要组织开展分级培训活动,培养农房建设管理人员、乡村建设干部和村镇建筑工匠。开展“双千服务”活动,组织1000名专业技术人员、1000名专业大学生和机关干部下乡服务,加强泥草房改造与建设现场技术指导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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