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房管局关于统筹高效利用工业用地工作方案的通知
(穗府办〔2009〕22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发展改革委、国土房管局《关于统筹高效利用工业用地的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委、国土房管局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四月二日
关于统筹高效利用工业用地的工作方案
(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房管局)
为加强土地资源利用管理,进一步优化工业用地结构,切实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充分发挥我市工业的集聚规模效应,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统筹城乡。加强城乡规划衔接,优化城乡用地布局,强化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形成城乡土地合理利用的新格局,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控制总量。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有序、有效控制建设用地过快增长。
(三)用好增量。提高工业项目用地准入门槛,建立工业项目用地预申报和项目预评估制度,完善工业用地市场配置机制,强化合同监管,提高新建工业项目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四)盘活存量。整合土地资源,不断完善低效用地、闲置用地盘活再利用的工作机制,提高土地总体使用效益。
二、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加强规划引导。
加强市、区(县级市)两级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协调衔接的基础上,结合规划修编工作,在编制工业布局规划时体现前瞻性、系统性要求,引导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提升产业集聚规模效应(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区、县级市政府,市国土房管局、经贸委、规划局配合)。
(二)加快工业用地储备。
实行“统一规划、分级储备、分区实施”的工业用地储备机制。统筹制订市、区(县级市)两级工业用地储备规划,各区、县级市工业用地储备规划纳入市级规划统筹安排,市统筹制订工业用地储备规划时适当向重点地区倾斜;市政府批准全市工业用地储备规划后,市及各区、县级市分别下达市及本区、县级市年度工业用地储备计划和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各区、县级市配合市开展辖区内的工业用地储备项目的征地拆迁和土地整理工作(市国土房管局、发展改革委,各区、县级市政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