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开展价格公共服务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湘价检[2009]45号 二○○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开展价格公共服务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
开展价格公共服务活动工作方案
全面推进价格公共服务是2009年全省价格工作10件实事之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做好价格公共服务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检[2008]2641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在全国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通知》(发改价检[2006]138号)和全省价格工作会议、全省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会议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价格公共服务的内容
价格公共服务的重点是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即通过提供价格服务,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全面完成进社区、进农户、进企业、进校园、进医院、进景区、进商店、进市场等工作,通过建站设点,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价格服务(监督)网络。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应当着重提供以下六项服务:
1、维权服务。保障服务对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和投诉权。
2、自律服务。帮助经营者增强价格诚信意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价格行为。
3、政策服务。落实价费优惠措施,了解民情民意,及时出台有利于发展和减轻负担的价费政策。
4、信息服务。发挥价格信息作用,帮助农民和企业规避市场风险,提高经济效益。
5、协调服务。化解企业之间、产供销各环节之间、执收与征费对象之间价费矛盾。
6、综合服务。发挥成本调查、价格评审、价格认证等方面职能作用,促进公平竞争。
二、组织机构和分工
全省价格公共服务活动由省价格监督检查局组织协调,各业务处室和局属各单位参与配合,举全局之力,齐抓共管,通力合作,任务分解到处室单位,责任落实到人。
1、价格服务进社区。由价格监督检查局牵头,责任人:何唤鸣。行政事业性收费处、住房旅游和服务价格处、石油交通和商品价格处、电力价格处、教育收费处按职能分工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