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黑龙江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以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黑龙江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以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黑卫疾发〔2009〕143号)


各市(行署)卫生局,省农垦、森工总局卫生局,省劳教、监狱管理局卫生处: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以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09〕35号)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地要尽快对所辖地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专项部署,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做到有效预防、有效控制、防治结合,针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周密部署,制定预案,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要主动与宣传、教育、畜牧、检验检疫、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强沟通与协调,建立健全部门间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二、主动搜索,做好监测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科学规范开展肠道传染病疫情监测、外环境监测和重点人群监测(含既往伤寒疫区监测、建筑工地流动人口及来自霍乱疫区的返校师生),尤其做好外源性海、水产品及相关食品的监测,及时、准确地掌握和分析疫情动态,早发现、早报告,科学、有效地开展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

  三、完善措施,加强管理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做好疫情报告工作,承担肠道病人的医疗救治任务、转诊工作,配合疾病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落实隔离和消毒等预防控制措施。5-10月份要开设肠道门诊,提高对肠道传染病疫情的敏感性,不能因肠道传染病相对易治、易防、易管而麻痹大意,更不能瞒报、漏报疫情。加强卫生监督执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和饮食、饮水黑加工点,严格餐饮业、学校、基建工地等卫生监督监测管理和居民末梢水、二次加压供水卫生监督监测,并适时组织开展对外省籍(霍乱流行地区)入学新生以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防治检查,严防食源性、水源性肠道传染病暴发流行。

  四、 广泛宣传,强化意识

  肠道传染病主要经饮食途径传播,把好“病从口入关”是预防肠道传染病的关键。要采取有效形式加强肠道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教育群众树立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从源头和途径上防止肠道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