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手足口病等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手足口病等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黑卫疾发〔2009〕146号)


各市(行署)卫生局,省农垦、森工总局卫生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卫生部3月20日召开的全国手足口病等传染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采取积极有效的防控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手足口病、人禽流感、流感造成的危害,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手足口病、人禽流感、流感防控工作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 手足口病防控工作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加大力度抓好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明确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的防控职责和任务,层层落实责任。组织开展辖区内手足口病尤其是EV71型等风险评估,严防疫情扩散漫延。

  省卫生厅为加强全省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领导,成立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斌

  副组长:索天仁 王国才 赵忠厚

  防控领导小组下设2个工作小组,分别为疫情防控组和医疗救治组。

  疫情防控组

  组 长:倪雨滋

  副组长:尹冀源 张叶莉

  成 员:刘彦成 郝军 石刚 王开利

  医疗救治组

  组 长:邢济春

  副组长:王凤民

  成 员:王兆宏 赵昱辉 丁凤姝

  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卫生厅疾病控制处。

  办公室主任:张叶莉

  办公室副主任:刘彦成

  成 员:郝军 石刚 王开利

  (二)加大监测工作力度,坚持报告工作制度。各地要根据当地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和下发手足口病监测方案。在手足口病高发季节,加强EV71型的监测和报告,积极开展手足口病的重症病例的主动搜索。各级疾控中心要积极开展流行病调查,对重症病例、死亡病例、聚集性病例或暴发疫情时,进行全面检测,及时掌握手足口病疫情的状态和病原流行情况。当EV71型手足口病疫情构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卫生行政部门要及时启动应急反应机制,坚持实行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的制度。

  (三)密切部门协作,完善联防机制,及时沟通信息。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应坚持政府领导、防控结合、部门协作、公众参与的原则,卫生行政部门应与教育宣传等部门加强合作,完善手足口病联防联控机制,确保防控工作积极沟通、资源共享、措施联动。发生疫情的毗邻地区应建立地市级的区域性联防联控机制,及时通报疫情分析,协同做好联防联控工作,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控制疫情。

  (四) 强化专业人才培训,做好应对工作准备。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主持开展辖区内医疗卫生人员手足口病防控培训工作,对重点地区和一线岗位的医务人员进行强化培训,确保专业人员能够做到对重症手足口病病例的正确识别和科学救治。组建省、市、县手足口病重症病例救治专家组,规范手足口病重症病例防治、会诊和专家派出制度,及早做好手足口病的防控工作准备。明确手足口病重症病例救治定点医院,加强定点医院儿科重症监护病房建设,及时添置必要的仪器设备,做好药品设备、试剂储备。

  (五)提高重症救治能力,严防院内感染发生。各级卫生医疗机构要按照《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08年版)》,开展诊疗工作,最大限度地提高重症手足口病的存活率,全力挽救患儿生命。EV71型所导致的重症病例的病死率高,各级卫生部门要重点加强EV71型手足口病重症患儿的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救治工作。认真落实医疗机构手足口病患儿预检分诊制度,做好腹泻病人、发热伴急诊病人登记、筛查和报告工作。规范EV71型手足口病患儿的治疗,严格执行患儿最低出院标准,做好院内感染控制,防止疫情扩散传播。

  (六)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强化公共卫生健康教育。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在手足口病高发季节来临之际,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认真治理环境卫生,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及饮用水安全和公共场所卫生安全。要与当地教育、宣传、广电等部门密切合作,普及手足口病等肠道传染病防治知识。

  (七)积极做好公共沟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在重点地区和高发季节,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疫情跟踪分析机制,形成与新闻媒体的定期联络机制。同时充分发挥互联网,热线电话等媒介的重要作用,拓宽卫生行政部门与社会公众之间的沟通渠道;通过媒体主动向社会公众宣传手足口病防治知识,积极营造有利防控工作开展的舆论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人禽流感防控工作

  (一)高度重视,做好人禽流感防控。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把人禽流感防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采取有效措施从源头上降低人禽流感病例的几率。要特别注意风险因素的控制,进一步加强流感样病例和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检测,做好人禽流感防控工作。

  (二)加强监测,落实人禽流感病例报告制度。各级卫生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加强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监测,管理和排查。要及时进行网络直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审核和分析原判工作,实行“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措施。

  (三)密切沟通,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防联控。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与农业、林业、工商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建立与完善人禽流感防控合作机制。加强多部门配合,要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国家工商总局、农业部、卫生部、国家林业部联合开展活禽和活体鸟类经营市场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联防联控,做好活禽经营市场等重点场所的卫生监控,共同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追溯疫情来源等相关工作,做好人禽流感疫情信息通报工作,及时就地处置禽流感活禽。

  (四)开展培训,提高诊断就治水平。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邀请专家定期开展人禽流感防控知识的培训,提高对基层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报告人禽流感病例的意识,提高诊断和救治人禽流感病人的能力和水平。要开展培训评估工作,不断修正和完善培训材料和培训方案,切实提高培训工作的实际效果。

  (五)加强防护,做好现场普及工作。各级卫生医疗机构在进行临床诊疗操作时应注意加强医务人员的自身防护,以免出现院内的交叉感染。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深入到医疗机构临床一线,加强对院内感染控制工作的指导。

  (六)广泛宣传,提高人民群众防病意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意识到人禽流感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造成的危害,加大人禽流感防控工作力度,以各种形势加强与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沟通,提高人民群众防病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为防控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

  三、流感防控工作

  (一)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春季流感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周密部署和明确责任落实各项措施,加强督导与检查。

  (二)要继续加强流感监测工作,努力提高监测系统的敏感性。流感监测哨点医院要认真筛查流感样病例,做好病例的分析、报告和采样工作,各网络实验室要及时开展病毒培养和病毒分离工作。

  (三)要进一步加强流感暴发疫情监测和报告。加强对辖区内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的疫情监测,特别是要加强对学校和幼托机构的学生和儿童的主动监测。一旦发现流感暴发疫情,应当按照《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报告及调查处理指南》的要求,进行报告并及时进行疫情追踪。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坚持每日审核和分析医疗卫生机构疫情报告情况,主动加强预警和预测工作。

  (四)注意指导学校,切实做好学校卫生工作。各地卫生部门要与当地教育部门通力合作、紧密配合,进一步加强对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及防治工作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五)积极做好新闻宣传和健康教育工作。各地卫生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流感防治的宣传活动,提高公众的自我防护意识,积极预防流感疫情的发生和扩散,对公众进行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及时消除谣言传播,避免不必要的公众恐慌,维护社会稳定。

  附件:1、黑龙江省手足口病预防控制工作方案
  2、黑龙江省流感/人禽流感监测实施方案
  3、黑龙江省手足口病救治省级定点医院和省级治疗专家组人员名单

  二00九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1:
黑龙江省手足口病预防控制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省手足口病等肠道病毒感染性疾病防控工作,确保在发生手足口病疫情时,能够及时、讯速、高效、有序地处理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有效地控制疫情扩散,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黑龙江省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特制定《黑龙江省手足口病预防控制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内容,坚持以人为本,构建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传染病防控机制,在全省范围内大力开展病例的监测和检测、流行病学调查、健康教育和应急防控工作等综合防治措施,预防控制我省手足口病的发生和流行,为全省人民办实事,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编制依据及适用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黑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2008版》,制定本《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适用于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发生手足口病病例时的预防控制工作。
  三、工作原则
  实行属地管理,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明确职责;依法科学防治,贯彻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防治队伍,组织开展培训演练;加强部门协作,动员群众参与。
  四、组织机构
  省卫生厅成立了黑龙江省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疾病预防控制、临床诊治专家组,加强防控工作的领导,指导全省手足口病的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五、防治策略与行动措施
  (一)各地要明确防控工作责任,科学开展风险评估
  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手足口病的危害,高度重视防控工作,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抓早、抓紧、抓好疫情防控,周密部署,统筹安排,明确辖区各医疗机构的防控职责和工作任务,层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切实做好手足口病的防控工作。各地要组织开展辖区手足口病疫情的风险评估,科学评估疫情爆发的风险,准确发布预警信息,尽早、尽快、及时、有效地处置疫情,防止疫情蔓延、扩散。
  (二)加强疫情监测报告工作
  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手足口病等肠道传染病的监测和报告工作,建立并完善监测和报告体系。在高发季节,要加大对手足口病等肠道病毒疫情的监测力度和重症病例的主动搜索工作。在发现手足口病病例时,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按照丙类传染病报告管理要求,认真做好疫情监测报告工作。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对符合手足口病病例定义的病例进行报告〔病例定义参照《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2008年版)》〕。
  网络直报的医疗机构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未实行网络直报的医疗机构应于24小时之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报告病例分“临床诊断病例”和“实验室诊断病例”两类。如为实验室诊断病例,则应在报告卡片“备注”栏内注明肠道病毒的具体型别,如为重症病例亦应在“备注”中注明“重症”。医疗机构在收到实验室检测结果后或病例由轻症转为重症病例,要及时在网络直报或传染病报告卡上补充实验室检测结果或重症的相关信息。
  发生手足口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地区,要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及时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并且启动每日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报告至事件应急响应终止时结束。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对疫情报告信息进行逐级审核。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每日浏览并分析监测数据,发现异常升高或病例呈聚集性分布或出现死亡病例,应及时核实并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及时向下级疾控机构及医疗机构反馈疫情分析信息。
  (三)加强疫情控制,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对于辖区发现手足口病聚集性病例、重症病例及死亡病例报告时(聚集性病例定义:在某村屯或托幼机构等单位三天内发生有流行病学关联的2例或2例以上的手足口病临床诊断病例),各地要坚决执行“三就地”原则,落实各项公共卫生措施,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立即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通过流行病学调查,要阐明本次流行/暴发的传播方式及感染的危险因素等,以便及时制定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控制疫情的进一步扩散。通过调查,要确定密切接触者,做好医学观察,要做好病例的主动搜索工作。还要收集临床资料,以了解不同型别肠道病毒的致病性、毒力、所致疾病临床类型及救治等。
  (四)落实疫情控制措施,防止疫情的扩散。
  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与教育部门密切合作,加强辖区中小学校、托幼机构防控工作指导,检查督促学校、托幼机构落实晨检等卫生制度,严防疫情在学校、托幼机构内传播。对于托幼机构发生手足口病爆发疫情时(爆发定义:在某村屯或托幼机构等单位一周内连续发生有流行病学关联的5例或5例以上的手足口病临床诊断病例)或发生1例以上重症或死亡病例时,要采取关闭幼儿园2周的措施。根据手足口病病例症状消除后仍有3-5周左右排毒期的特点,手足口病病例以医院诊断日期为准放假四周后方可复园(课),对于重症病例要适当延长放假时间。要根据肠道病毒消毒方法做好对手足口病病例居住和聚集场所的消毒处理工作。在手足口病流行期间,医院应实行预检分诊,并专辟诊室(台)接诊疑似手足口病人,引导发热出疹患儿到专门诊室(台)就诊,在候诊及就诊等区域应增加清洁消毒频次,室内清扫时应采用湿式清洁方式。
  (五)加强病原学监测工作,积极开展实验室检测工作
  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督促各市(地)疾控中心加强手足口病的病原学监测,在辖区内选择1-2家医院作为哨点医院,4-8月期间每月采集10-15个门诊病例或住院病例的粪便标本、咽拭子、肛拭子、疱疹液等标本,组织开展对手足口病病例的实验室检测工作。采集标本时应注意收集病例的相关信息,标本采集和保存技术要求和标本送检单见附件3和附件4,标本检测方法参照《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2008年版)》。各市(地)疾控中心必须对所有重症病例、死亡病例和聚集性病例、爆发疫情的部分病例进行标本采集及实验室检测。省疾控中心病毒病预防控制所负责全省手足口病实验室检测的培训及业务指导工作。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