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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2009年淄博市“雷雨”、“天网”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一)强化领导,细化方案
  各区县局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充实力量,明确专项行动责任人、联系人,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和工作目标责任制,尽快制定工作方案并报我局。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
  4月26日至5月26日期间,为全国2009 “雷雨”、“天网”集中行动月,各区县局要集中执法力量,根据本地实际,在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积极组织开展富有特色的专项行动。
  要积极开展展会期间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对于“新材料技术论坛”等大型展会和在当地有较大影响的展会,要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执法工作水平。
  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当地经济较为发达,执法手段完善的区县知识产权局对大型商场和其他流通环节的执法检查活动每季度不少于3次;其他区县知识产权局要结合当地实际开展专项行动,每季度执法检查不少于两次。
  (三)整合资源,深化协作
  要建立健全与公安等部门的执法协作机制。
  要充分利用现有跨地区执法协作机制,加强执法信息交流和执法协作,加大对侵权、假冒专利案件的查处力度,形成打击合力。
  在“天网行动”中,案发频繁地区的知识产权局,要与当地公安机关协作,集中力量查处涉及专利的诈骗案件,建立线索档案管理制度、违法犯罪信息沟通机制,及时发现移送违法犯罪线索,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两部门在协作配合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区县局要采取公布举报电话、走访受害专利权人等多种方式收集线索。对于收集到的线索需要转送的,要及时转送犯罪嫌疑人所在地知识产权局,接到线索的地方局要尽快向当地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线索,并注意跟踪案件侦破进展,定期向我局和线索转送地知识产权局通报案件进展情况。
  (四)加强宣传,扩大影响
  在集中行动月期间,各区县局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及时报道专项行动的成果和典型案例。针对当地假借专利评奖等手段进行诈骗的特点,发布致专利权人和专利申请人的公告或公开信,提高专利权人和专利申请人的防范意识。
  (五)严格督导,落实责任
  我局将适时开展对各区县知识产权局专项行动和跨地区案件、典型案件办理情况的督查指导,各区县局要切实加强对本地专项行动的指导检查工作。督导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执法档案是否完备和规范,执法任务是否及时完成,执法行为是否规范,基本执法条件是否具备等。各区县局可以将专项行动中的典型案件和跨地区案件报请我局督办。要严格报告制度,做到按月及时上报执法数据,积极报送案件材料和执法活动信息。我局将根据督导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并推广经验。对行动迟缓、推诿扯皮者,要查清原因,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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