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促进就业行动计划。
(一)民生实事落实计划。通过资格认定、公示、考核的办法,完成4000多名纯农(牧)户零就业家庭本科毕业生的就业安置工作,选拔5000名医疗卫生专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选拔5000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3月底发布公告,4月份组织非师范类毕业生参加教师资格培训和考取教师资格证,5月份组织报名,8月份组织统一选拔考试,月底前安置到位。
选拔5000名医疗卫生专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和选拔5000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要优先安置纯农(牧)户零就业家庭本科毕业生就业。
责任单位: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财政厅。
(二)公务员招录计划。
1.招考岗位和对象:招考岗位为政法系统,各乡镇党政机关。招考对象为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社会其他人员,重点招录经过基层锻炼的高校毕业生。
2.时间安排:4至6月份,组织开展招录工作。
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
(三)“请进来”招聘计划。
1.向新疆建设兵团输转高校毕业生就业。落实我省与新疆建设兵团签订的兵团安置我省4300名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协议。4月份,邀请建设兵团十四个师,来我省开展招聘活动。届时组织各有关市州和高校举办专场人才招聘会,通过双向选择,供需对接,落实就业安置协议。
2.向深圳市输转高校毕业生就业。邀请深圳市劳动保障等部门,组织有关企事业单位来我省招聘高校毕业生。6月份,与对方招聘团组举办相应专业的若干招聘活动,积极推动我省高校毕业生向深圳市输转就业。
3.举办大型人才招聘会。由甘肃省人才市场牵头,举办若干次跨区域大型人才联合招聘会,组织省内外用人单位到我省招聘高校毕业生。
责任单位: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省劳动保障厅。
(四)“走出去”推荐就业计划。10至12月,组织有关市州和大中专院校赴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地区以及新疆、山西等省市区,积极推荐毕业生就业。
责任单位:省人事厅、有关院校。
(五)毕业生基层就业计划。继续落实我省实施的“三支一扶”、“进村(社区)”、“特岗教师”、“乡村医生”、“村官”、“志愿者服务西部”等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计划,争取11月底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安置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