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溪市水泥工业发展专项规划(2008-2015年)的通知


  2.合理利用资源,促进产业集聚。进一步明确和落实石灰石矿山资源开发中的环境保护、尾矿资源利用、开采后的土地复垦和生态恢复等全方位相关政策规定。提高矿山资源开采准入门槛,加强现有小型矿山企业综合整治,优化矿山资源配置,把有限的资源配置给技术装备先进、规模效益显著的优势企业。鼓励企业采用先进开采和生产技术,提高采剥比以及与低品位、剥离体掺配使用率,合理开发利用石灰石矿藏资源。鼓励和引导大型骨干企业并购现有中小企业股权,建立熟料集约化生产。

  3.提高资源利用率,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一是提高开发利用工业废渣能力。以企业为主体,采取产、学、研合作等多种措施,加强大型高效粉磨系统、低品位原燃材料的应用、工业废渣及可燃废弃物的应用、新型绿色水泥基础材料等研究开发,大力推进水泥产业科学利用工业废弃物。二是采用先进工艺及技术,促进节能减排。通过采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工艺技术装备、纯低温余热发电技术,促进水泥生产节能减排,实现清洁生产。三是认真制定和落实相关优惠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鼓励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争取和安排有关专项资金支持,鼓励和支持水泥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以及节能减排项目建设,切实把发展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落到实处。

  4.强化行业管理,促进有序发展。一是强力推进本规划的顺利实施。本规划是指导我市今后3-8年水泥产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各有关部门、县(区)政府及企业,要按照规划要求做好水泥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确定好今后的发展方向。县(区)政府应制定出淘汰落后产能、新项目建设、职工安置等工作计划,此项工作政策性强、要求标准高、社会影响面广、工作难度大,要认真组织,明确责任,落实目标。二是强化行业管理。要严格水泥生产许可证和市场准入制度管理,坚决取缔无证生产和打击假冒伪劣产品。要进一步加强环保监测,严格执行环保标准,依法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加大超标污染企业的处罚力度。新建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一定要低于国家规定标准。三是做强做大水泥企业,提高竞争能力。通过建设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淘汰落后产能,实现水泥行业的技术进步,推进技术创新,促进水泥行业向集约化、规模化发展。大力实施名牌战略,着力发展重点企业和名牌产品,不断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鼓励水泥企业扩大市场竞争范围。积极引导企业扩大目标市场竞争半径,适度在目标市场前沿建立大型粉磨站,提高区域市场控制力。支持有实力的大型企业(集团)走出国门,开展水泥建设工程总承包或直接投资办厂,使我市水泥产业向输出资本、装备、技术、管理、服务等国际化经营方向发展。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