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细化审批流程。由市监察局、建设局负责,根据市政府公布的审批和收费项目目录,制定我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行政审批流程图,以及施工图联合审查和竣工联合验收工作方案,并向社会公布。各部门要不折不扣的落实好新的审批流程,流程规定的行政审批、备案和办理事项,全部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实行“封闭式”运行,切实做到“一个窗口受理、一个处室审核、一个领导签批、一个公章办结”,坚决杜绝“前台受理、后门办理”和“体外循环”。
各相关部门和中介结构,要变坐等申请为提前介入,在受理申请之前完成各项准备工作,为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便捷、高效、畅通的审批服务。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规划、环保、地震等部门分别负责,提供超前服务,在供地前置环节完成土地出让条件、环评文件、地安评文件、刚性规划条件等准备工作,实行净地出让;由市建设局负责,具体组织和协调施工图审查和竣工验收两大关键环节的并联审批,实现真正有效的集中联合办公;由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实施政务信息的全程公开;各相关部门对项目规划条件、工程质量、工程安全从开工至竣工进行全程监管;市监察局实施全程行政监察。
(四)实行“一站式收费”。在清理整顿的基础上,按照收费主体不变、权益不变的原则,改革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缴方式,由多环节收缴改为项目用地审批、项目建设审批和房屋产权登记三个环节集中收缴。原则上,开发企业在审批过程中需缴纳的各项费用,全部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统一缴纳。市行政服务中心要设立专门收费窗口,公示相关费用标准和应提供的材料明细项目,指导开发企业办理缴费业务。由执收单位对开发企业提供的缴费材料进行集中审核,材料齐全的,开具全省统一制式《一般缴款书》和《河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缴款书》,作为缴费依据;资料不完备的,一次性告知。
全面推行收缴制度改革,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中国库收缴,并实行收支两条线。
(五)深化并联审批制。按照“统一受理、信息共享、提前介入、同步审查、限时完成”的要求,不断强化行政服务中心功能,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涉及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的市直单位,要成立审批服务处(或设立审批首席代表),选派政治业务素质过硬的工作人员,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在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等并联审批中,市建设局牵头组织有监管职能的部门,统一进驻行政服务中心联合审查、联合验收,部门缺席视为默认通过,相关责任由缺席部门承担;审批办结统一加盖联合审批专用章,相关各部门不再进行单独审批,只进行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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