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生活必需品应急市场建设管理的通告
“5.12”汶川大地震后,灾区商品交易市场受损严重。“灾难无情人有情”,为有效满足灾区群众日常生活基本需求,保障市场供应,根据国家工商总局有关要求,现就建立和管理灾区生活必需品应急市场公告如下:
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本着“安全、及时、简易、适用”的原则,建设可抗震防灾的生活必需品应急市场。
二、鼓励、支持符合有关个体工商户管理和商品交易市场管理规定的商家进入应急市场经营,工商部门对入场经营户,给予政策鼓励,一律免收全部费用;对于一时来不及办理各种证照的,工商部门允许经营户先开展经营活动,后补办各类手续、执照。
三、应急市场内从事经营活动的各经营户要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严禁短斤少两,掺杂使假,哄抬物价,囤积居奇,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严禁发布虚假广告,制假售假;严禁串通勾结,操纵市场,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违者一律依法从重处罚。
四、工商部门将加强对应急市场的监管,认真开展市场巡查,维护市场秩序,确保灾区生活必需品的质量安全,让经营户放心经营,消费者放心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