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宁波市旅游工作先进集体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宁波市旅游工作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甬政办发[〔2008〕]207号)精神和2008年各地、各有关部门旅游工作实绩,经市旅游经济发展领导小组综合评估,并报市政府同意,决定对2008年度全市旅游工作先进集体予以通报表彰。
一、综合奖
一等奖:鄞州区政府
二等奖:象山县政府、余姚市政府、奉化市政府
三等奖:江北区政府、慈溪市政府、宁海县政府
旅游发展创新奖: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二、单项奖
(一)旅游宣传促销先进奖:镇海区政府
(二)旅游行业发展先进奖:北仑区政府
(三)重大旅游项目推进奖:镇海区政府
(四)入境旅游先进奖:北仑区政府
(五)旅游功能完善先进奖:江东区政府
(六)旅游品牌建设推进奖:海曙区政府
三、旅游强县(区)创建成果奖
象山县政府、鄞州区政府
四、旅游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目标管理奖
(一)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优秀奖:市旅游局
(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优良奖:江东区旅游局
(三)节能减排目标管理优良奖:海曙区旅游局
(四)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目标管理达标奖:余姚市旅游局、慈溪市风景旅游管理局、奉化市旅游局、宁海县旅游局、象山县风景旅游管理局、鄞州区风景旅游管理局、江北区旅游局、镇海区旅游局、北仑区旅游局、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
五、旅游经济服务奖
(一)优秀奖:市旅游局、市国土资源局
(二)优良奖: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厅、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劳动保障局、市规划局、市建委、市贸易局、市交通局、市环保局、市人事局、市质监局、市文广新闻出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