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在旅游联合促销、整合打造区域特色旅游产品与精品线路方面加强交流与合作,培育知名旅游品牌,塑造区域旅游形象,促进区域旅游发展。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
配合单位:各有关县(市)、区
四、扩大教育合作
(一)积极选送本地高校优秀中青年干部参加京冀高校干部交流挂职活动,做好北京高校干部来我市挂职交流服务保障工作。
(二)积极参加京冀高校校际教育资源共享活动。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市人事局、市属各院校
(三)建立京石人才需求信息平台或人才市场联系基地,加强沟通交流,为双方用人单位和学校毕业生提供相应服务。
牵头单位:市人事局
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劳动局
(四)努力推进教育领域的广泛深入合作,主动邀请北京学校在石家庄建立分校。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五、拓展金融商贸合作
(一)积极支持北京产权交易所黄金交易中心在石家庄市设立代理机构。
牵头单位:市金融办
(二)鼓励北京市大型商贸龙头企业以合资、合作、控股、参股等形式来石家庄市投资办店,鼓励连锁经营企业来石家庄市开拓市场。积极参加河北省选派管理人员赴北京市大型商贸企业学习交流活动。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
六、健全劳务市场合作
(一)主动沟通交流劳务合作情况,建立劳务供求信息通报机制。
(二)在京建立劳务输出服务机构,根据北京人力资源市场需求,开展定向培训,组织劳务输出,积极配合北京市在我市开展招聘洽谈活动。
(三)做好转移就业人员的跟踪服务工作,加强对双方用人单位的监督管理,保障我市务工人员合法权益。
负责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七、加强建筑市场合作
(一)积极参加京冀建筑市场合作联席会议,互通信息。发挥建筑市场各自优势,优化配置资源,共同维护市场秩序,提供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