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石政发〔2009〕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工作要求,加快建立符合省会定位的现代产业体系,实现“保增长、保变样、保民生、保稳定”目标,依据《石家庄市服务业发展规划》,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
2009年-2011年,实现以下目标:一是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达到50%,成为全市的主导产业,完成经济结构向三、二、一构成的转变。其中:市区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70%,1+4组团县(市)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60%。二是服务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现代物流、信息、金融等面向生产的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由目前的25.6%提高到34%,房地产、教育、文化、卫生、公共服务等面向民生的服务业增加值比重由目前的13.3%提高到16%。三是服务业单位从业人员占全市从业人员比重达到65%以上,成为稳定和吸纳就业的主导领域。
二、发展重点
以项目建设为抓手,坚持统筹规划,重点发展,实现服务业聚集区、重点行业、重点项目建设和发展的新突破。
(一)加快服务业聚集区建设。抢抓省会“三年大变样”契机,按照土地集约利用、城建配套设施共享、产业互动发展、增强集聚效应的总体原则,打造中山路商业商务区、滹太行政会展区、西部创意休闲区、正定旅游商贸区、高新区生产力促进服务区五个市级服务业发展聚集区,建设一批县(市)级服务业聚集区,形成功能互补、错位发展的服务业发展核心区域。
1.中山路商业商务区。控制区为中山路南北两侧。着力完善基础设施、提升经营业态、提高服务水准,形成现代化、多功能的综合性商业商务中心。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1)提升北国、东购、新百、先天下等重点百货商业服务档次,形成大众首选的游览购物中心,成为联通相邻服务业聚集区的纽带和主轴;(2)新华集贸、南三条两大市场经营业态实现转型,结合新建远洋城商业广场,形成以三大市场为主的商品展示交易中心;(3)建设广安大街为中心的中央商务区;(4)建设以省博物馆、省图书馆、省科技馆及南部省、市报业、广电部门集聚的传媒文化区;(5)结合铁路穿城入地、火车站搬迁,规划建设自强路金融服务区;(6)建设一批宾馆、酒店、文化娱乐、休闲健身等配套服务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