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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物价局、哈尔滨市财政局关于哈市财政拨款类幼儿园收费标准的批复

哈尔滨市物价局、哈尔滨市财政局关于哈市财政拨款类幼儿园收费标准的批复
(哈价联发〔2009〕5号)


市教育局:
  你局《关于报请批准我市财政拨款类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函》(哈教函〔2009〕16号)收悉。根据《哈尔滨市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规定》(哈价联发〔2009〕2号)文件精神,现就哈尔滨市师范附属幼儿园等22所财政拨款类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等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收费项目标准:按附件执行。
  二、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要在幼儿园醒目位置按规定进行价格公示,并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
  三、收费时使用省财政厅印制的《黑龙江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入全额上缴同级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此批复自2009年3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二年。

  附件:哈尔滨市财政拨款类公办幼儿园收费项目标准表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哈尔滨市财政拨款类公办幼儿园收费项目标准表

项目
  内容
  名称
等级收费项目标准(元/月.人)
整日制寄宿制托幼一体化
管理费保教费杂费合计管理费保教费杂费合计年龄段管理费保教费杂费合计
市政府第一幼儿园示范1801502035023019525450不满二周岁29524020555
不满三周岁23519520450
市香坊幼儿园示范18015020350    不满二周岁29524020555
不满三周岁23519520450
市妇联第一幼儿园示范18015020350    不满二周岁29524020555
不满三周岁23519520450
呼兰区幼儿园一级12010020240    不满二周岁    
不满三周岁    
阿城区幼儿园一级12010020240    不满二周岁    
不满三周岁    
市朝鲜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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