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严格禁止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着重抓好以下工作:(1)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收受干股等问题。(2)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从业、投资入股、到国外定居等规定和有关事项报告登记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发生与公共利益冲突的行为。(3)治理违规组织集资合作建房、超标准建房、在风景名胜或公园区建房等问题;纠正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发放补贴、多占住房、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买住房或以劣换优、以借为名多占住房等问题。(4)严禁利用和操纵招商引资项目,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5)严禁领导干部相互请托,违反规定为对方的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4、继续开展治理“小金库”和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纠正超预算、超标准新建和装修办公用房,以及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领导干部公务用车的问题。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和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等行为,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5、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行为。认真落实因公出国(境)管理有关规定,加强监督检查,压缩出国(境)团组经费、数量和规模,从严控制在境外停留时间,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对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有关规定,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五、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和治本抓源工作,认真做好市委交办的重点工作任务
要积极发挥市发改委的职能作用,大力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和治本抓源工作,不断创新体制机制。根据市委、市政府2009年反腐败重点任务责任分工的要求,认真组织落实由市发改委牵头和参与协助办理各项工作任务。
(一)牵头任务
1、深化投资体制改革。
2、严格控制新建楼堂馆所,纠正超预算超标准装修办公用房等问题。
3、健全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公示制度、重大项目效能监察、重点事项提前介入等制度。
4、加强对市场中介组织的监管,规范其服务和收费行为。
5、加强对行业协会的监管,规范其服务和收费行为。
(二)协办任务
1、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委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系列重大政策和改革措施,切实加强对推动科学发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措施的落实,特别是对新增中央投资及促进经济增长重点项目、“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推进、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规定执行、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2、完善电子监察系统,拓展重要权利运行电子检查领域,加强对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利运行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