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严格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深入推进全委反腐倡廉建设
1、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作用。主要负责同志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职责,带头执行中央、省市关于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对班子内部和管辖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负总责,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要亲自部署、协调和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主动抓好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对发生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的处室和单位,要追究主要领导人的责任。坚持业务工作与反腐倡廉建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使两者相互协调、相互促进。
2、召开全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一同安排一同部署。做好市委交办我委牵头和协办的各项重点目标任务,按照要求逐条分解,落实到各责任处室、落实到责任人。
3、抓好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按照中央《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要求,贯彻落实我市的《分解意见》,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切实措施,加强督促协调,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4、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制约,落实《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
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暂行规定》。委党组要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加强对委属单位的指导,委党组成员要按照规定参加分管委属单位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5、做好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检查。对各处室及委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况进行动态管理,每半年进行一次廉政考核。抓好处级以上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收入申报、礼品登记等制度的落实。
6、继续加强全市发改委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联系。召开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研究交流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和经验做法,促进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进一步树立和弘扬良好风气
1、为应对金融危机的挑战,化危为机,贯彻落实好中央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必须有良好作风作保证。要进一步加强全委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等方面建设,牢记“两个务必”的要求,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促进作风进一步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