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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
(青发改党组〔2009〕13号 2009年3月31日)


  2009年市发改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中央纪委、省市纪委部署的各项任务,坚持反腐倡廉方针,以改革创新精神抓好中央《工作规划》、省委《实施意见》及市委《责任分解》的落实,结合发改工作实际,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政策措施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发展改革事业的提升发展提供坚强有力保证。
  一、严明政治纪律,推动科学发展和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重大部署的贯彻落实
  1、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全体党员干部要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和政治观点,时刻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各项重大政策措施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开展对中央和省、市委加强宏观调控特别是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检查。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好项目及资金,及时跟踪、全程参与。通过监督检查,确保中央投资严格按照中央确定的投资方向和重点,按照公开、透明、有效的原则科学决策,选准选好项目,管好用好资金。加强对项目的实施进度、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项目的审批和建设程序、工程建设质量的检查,保证项目尽快开工、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和公开透明、项目审批和建设依法合规,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得到落实。运用信息技术,完善“青岛市政府投资项目稽察数据库和青岛市新增中央投资建设项目动态监管体系”建设。按照市纪委统一部署,加强对“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对资源节约和循环经济发展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严明纪律,从严惩处领导干部个人决定大额度资金使用和重大项目安排、违规干预招标投标及政府采购等微观经济活动的违纪违法行为,从严查处在政府投资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中贪污、挪用、挤占、私分资金和索贿受贿等违纪违法行为。建立健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纪律保障机制,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确保中央政令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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