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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交通厅关于330国道兰溪市区过境段改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

浙江省交通厅关于330国道兰溪市区过境段改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
(浙交复〔2009〕55号)


金华市交通局:
  你局《转报兰溪市交通局关于要求批复330国道兰溪市区过境段改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请示》(金市交〔2009〕2号)悉。根据省发改委《关于330国道兰溪市区过境段公路改建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的函》(浙发改设计〔2008〕204号)确定的建设规模、技术标准、总投资和工期,并结合施工图审查专家组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按交通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中的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采用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
  桥涵汽车荷载等级:公路-Ⅰ级。桥涵与路基设计洪水频率1/100。其余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值。
  二、路线
  (一)同意局部平纵指标的优化,以利土石方平衡和平坡路段排水。
  (二)同意主线终点与连接线起点处按临时主线连续线形设计,并考虑在该处限速和今后主线延伸预留。
  三、路基、路面及排水
  (一)同意对部分圆管涵管径的优化设计。
  (二)同意路面采用5厘米AC-13C型+7厘米AC-20C沥青砼,基层采用36厘米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采用18厘米低剂量水泥稳定碎石,挖方路段增设18厘米级配砂砾。桥面采用4厘米AC-13C型+6厘米AC-20C沥青砼。
  四、桥涵
  (一)根据航道部门意见,同意衢江大桥主跨采用66米+120米+66米连续刚构方案,两侧引桥分别采用9孔和11孔30米小箱梁结构型式。
  (二)建议根据专家审查意见,进一步复核梁体受力情况,适当增加衢江大桥箱梁腹板厚度等,以改善箱梁受力。
  五、同意预算控制在批准概算范围内。
  六、同意修改后的施工图交付使用。请各参建单位严格按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执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作重大修改或变动。

  二○○九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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