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韶关市第十一届中小学生“英东杯”文体竞赛方案的通知


  3、形式:

  (1)声乐:合唱、小合唱、重唱、表演唱、独唱

  (2)舞蹈:群舞、三人舞、双人舞

  (3)器乐:合奏、小合奏、独奏

  (4)语言类:校园剧、课本剧、音乐剧、小戏、诗歌朗诵、相声、小品、快板

  (5)健美操:9-12人(男女不限)

  (6)书法、美术展览

  4、比赛程序:

  (1)6月-9月为比赛时间。县(市、区)比赛由各县(市、区)教育(科教)局、文化局负责,由市组成专家组到各县(市、区)观看、指导并评出“英东杯”和“少儿艺术花会”奖项。厂矿和市属学校节目视报名情况另行安排比赛时间。

  (2)10月-11月为组队参加省比赛时间。在全市比赛的基础上,结合2005年“英东杯”获奖节目,挑选优秀节目参加省第二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和省少儿艺术花会。

  (3)12月进行“英东杯”和“少儿艺术花会”部分优秀节目汇报演出并举行颁奖仪式。

  5、参赛办法:各县(市、区)必须在9月前在本地组织一台综合性的节目(必须包括声乐、舞蹈、器乐、健美操、语言类等节目),市组织评委组到县(市、区)评奖。各县(市、区)提前一个月将比赛时间、地点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厂矿和市属学校各限报一个节目于6月15日前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

  6、节目要求:

  (1)声乐:合唱(人数不超过40人,时间不超过8分钟,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小合唱或表演唱(含伴奏不超过15人,时间不超过6分钟,不设指挥)、重唱(含伴奏不超过5人,时间不超过5分钟)、独唱(含伴奏不超过2人,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器乐:管弦乐(含管乐和弦乐)或民乐合奏(管弦乐、民乐合奏含指挥不超过42人,时间不超过6分钟)、小合奏(不设指挥,人数不超过8人,时间不超过6分钟)、独奏(含伴奏不超过3人,时间不超过5分钟)。

  (3)舞蹈:群舞(不超过36人,时间不超过8分钟)、双人舞或三人舞(时间不超过6分钟)、独舞(时间不超过5分钟)。

  (4)校园剧或课本剧(人数不超过8人,时间不超过10分钟)。

  以上是参加省中小学生艺术展演的节目要求。

  (5)参加花会演出的节目必须是2004年7月韶关市第六届少儿艺术花会以后由本单位原创的作品,未参加过省级以上级别评奖的新节目,题材、体裁、形式不限。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