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我市在广东省第十二届运动会上取得优异成绩的运动员和优秀教练员的通报
(韶府〔2007〕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广东省第十二届运动会已于2006年11月在佛山市胜利闭幕。在本届省运会上,我市运动员顽强拼搏、团结协作,参加了14个项目的比赛,共获得了金牌1枚、银牌2枚、铜牌8枚,以团体总分1230分取得了全省排名第十四名,为我市争得了荣誉。
为表彰先进,市政府决定对在本届省运会上取得优异成绩的冯艳劲等13名运动员、张丽等7名优秀教练员进行表彰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运动员、教练员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争创佳绩,并号召全市体育工作者要以他们为榜样,刻苦训练,努力工作,为我市体育事业的蓬勃发展,为我市体育健儿在2010年广东省第十三届运动会上取得更优异的成绩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
我市在广东省第十二届运动会中取得优异成绩的运动员和优秀教练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