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序号
项目
标准分
计 分 办 法
实得分
6
防范与处置
15
1.风险隐患排查不力扣2分,监控不力有1处扣1分;
2.未建立监测预警机制扣3分;
3.未建立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机制扣3分;
4.突发事件发生后到达现场不及时扣2分,先期处置不力扣5分;
5.未及时启动相应应急预案扣2分;
6.未有效协助处置扣2分;
7.发生次生、衍生灾害事故扣5分。
7
基层应急管理工作
10
1.未建立应急管理指挥机构扣2分,未确定行政领导责任制扣1分;
2.未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扣2分,未确定值班人员扣1分;
3.未建立信息报告制度、预警发布机制、基层信息员队伍各扣1分;
4.未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扣2分,未落实监控机制扣2分;
5.应急预案未实现全覆盖扣2分,未开展预案演练扣2分;
6.基层应急队伍不健全、未组织培训各扣1分;
7.未落实应急物资储备扣1分;
8.未有效开展应急科普宣传教育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活动,每缺1项扣2分。
8
科普宣教
5
1.应急管理骨干、基层单位分管领导、重点企业负责人和技术骨干应急培训总期数不低于3期,每少1期扣1分,少1项扣1分;
2.未组织应急预案宣传解读活动扣1分;未编印应急科普宣传手册或发放到位率低于10个百分点各扣1分;
3.政府门户网站未设立应急管理网页扣2分。
9
奖分
应急管理工作受到国家、省级、市级表彰的分别奖励10分、6分、3分,同一事项实行一次性奖励,就高不就低。
扣分
被国务院、省政府点名批评的,考评结果一律列为目标管理不达标单位;被省以上部门、市政府点名批评的,一次扣10分,且考核结果降低一个等级。
备 注:各单项标准分扣完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