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工业西路至旭日玩具城道路建设的拆迁通告
(韶府〔2007〕28号)
因市区工业西路至旭日玩具城道路建设需要,市政府决定对该道路沿线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实施拆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拆迁范围:市区工业西路至旭日玩具城沿线路段建设施工红线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规划总长2460米,宽36.5米(具体拆迁范围以施工红线为准)。
二、拆迁补偿的标准和办法,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05号令)和《广东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实施办法》(粤府办[2003]46号)以及《
韶关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韶府[2000]9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停止拆迁范围内住户(除婚嫁、小孩出生、军人复退、学生毕业分配回原地工作等特殊情况)的户口迁入和分户,冻结房屋买卖、赠与、出租和互换,并停止对房屋进行扩建、改建及改变房屋使用性质,违者将不作补偿。
四、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拆迁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管线等公共设施,须于2007年9月30日前自行拆迁(迁移)完毕,逾期或拒不拆迁(迁移)者,由有关部门依法拆除,所发生的费用由业主单位或个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