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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溢洲水电站蓄水的通告

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溢洲水电站蓄水的通告
(韶府[2007]29号)


  韶关市溢洲水电站工程已基本完工,具备了蓄水发电条件。现就蓄水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溢洲水电站蓄水从2007年4月20日上午8:00时开始,至4月23日蓄水到58.5米高程,水电站开始投入运行;以后逐步蓄水至正常蓄水位(60.5米高程)。

  二、库区蓄水后,武江河自溢洲水电站至犁市镇沙元村人渡码头间河段及其间的支流水面均有不同程度的升高。

  三、根据水电站运行安全的要求,2007年4月20日前,各种采砂、农用船只等须自行撤离至溢洲水电站大坝上、下游1000米范围外的水域;库区内位于两岸低洼地带居民所种农作物及堆放的物资须自行清理;各种采砂、农用船只等须自行停靠在安全地点,确保库区蓄水安全。

  四、2007年4月20日-7月19日,溢洲水电站大坝处将断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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