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高中女子组(15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100米栏(栏高0.840米、栏间距8.5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标枪(600克)、铅球(4公斤)、五项全能(100米栏、铅球、跳高、跳远、800米)。
(3)初中男子组(15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110米栏(栏高0.914米、栏间距8.7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标枪(600克)、铅球(5公斤)、五项全能(跳远、标枪、200米、铅球、1500米)。
(4)初中子女组:(14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00米栏(栏高0.762米、栏间距8.5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标枪(500克)、铅球(4公斤)、五项全能(100米栏、铅球、跳高、跳远、800米)。
5、运动员条件及规定
(1)具有参赛队所在地正式户籍和所辖学校或本校正式学籍的在读中学生。
(2)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思想进步,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经县级以上医疗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
(3)年龄规定
高中组:必须为1988年1月1日至1990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
初中组:必须为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4)补习生、复读生和省体工队运动员、省、市体育运动学校中专班的学生不能参加比赛。
(5)广东北江中学三合一田径试点班学生和市业余体校学生可以回原输送单位参加比赛,但在填写“运动员参赛资格表”(附表4-5)时须注明输送学校名称。
6、竞赛办法
(1)比赛执行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2006年田径竞赛规则。中学组五项全能评分,按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1992年田径竞赛规则。
(2)比赛设初中组、高中组两个组别。
(3)参加人数:高、初中组各10人(男、女比例可自行调剂),领队1人、教练2人。
(4)每名运动员可报两个项目,并可兼报接力。参加全能不得报其它单项,但可兼报接力,各组各项接力限报1队,各单项报名人数不得多于3人。
(5)报名人数不足3人(队)的项目,取消该项目的比赛,大会将提前通知有关单位可更改报其它项目。
(6)参赛运动员必须按年龄参加相应的组别(在校初、高中学生只能参加相应的组),不得以小顶大和以大顶小。
7、运动员资格审查
(1)为了端正赛风,维护比赛公平、公正原则,体现举办学生运动会突出教育特色,以育人为宗旨的指导思想,各参赛队对报名参赛的运动员资格要进行严格、认真的审查,按照本规程的规定,严格把关、杜绝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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