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根据实际需要,分别成立各项竞赛领导小组、评选委员会和裁判委员会等工作机构,抓好每一竞赛项目的实施工作。
(三)涉及本次竞赛的有关行文,组委会授权市教育局代理。
三、经费及其开支管理
(一)霍英东基金会为本次竞赛活动提供赞助,其它主办单位为本次活动提供其它必要的经费和服务,共同保障竞赛活动圆满成功。
(二)霍英东基金会按预算将经费分批拨入市教育局基财科。帐户全称:韶关市教育局;开户银行:工商行韶关西苑支行;帐号:2005201219126400256 (人民币)。
(三)组委会授权市教育局副局长朱伙新同志审批“英东杯”活动费用;活动结束时的报销,严格按财务手续报朱伙新同志核实后,方可在霍英东基金会报帐。
(四)活动经费实行计划开支,专款专用,实报实销,杜绝挪作它用和随意开支。组委会委托市教育局基财科科长黄国队同志担任财务监督,向霍英东基金会负责。
四、参赛要求
各县(市、区)及其有关单位和有关中央省属企业、市直学校等参赛单位,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组队、辅导、训练等工作,教育参赛学生遵纪守法,遵守竞赛规程,努力赛出好成绩;教育观众遵守道德文明规范,弘扬文明道德风尚,做个好公民。
凡参加体育竞赛的学生均须购买相关保险,保险费由派出单位负责。
五、竞赛细则
(一)韶关市第十二届中小学生“英东杯”文艺比赛
1、参赛对象:全市在校中小学生(包括普通中等师范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在校学生),幼儿园学生。
2、主题和内容
以“阳光下成长”为活动主题,充分反映中小学生热爱祖国、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要坚持先进文化的导向性,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内容要健康向上,丰富多彩,风格清新明朗,富有少儿生活情趣,台风、服装朴实大方,体现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提倡创作歌颂祖国、弘扬民族精神、反映改革开放、反映校园文化生活和突出本地特色的少儿艺术题材。
3、形式
(1)声乐:合唱、小合唱、重唱、表演唱、独唱
(2)舞蹈:群舞、三人舞、双人舞、独舞
(3)器乐:合奏、小合奏、独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