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申报的条件、内容和程序
第八条 申报绿色建筑奖的基本条件:
(一)在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节能、节材、节水、节地、减少环境污染与智能化系统建设等方面,综合效果显著的公共建筑和住宅建筑工程。
(二)符合国家和我省绿色建筑标准。
(三)总体规划、建筑设计、建筑结构、施工质量等具有较高的水平,有一定的规模,并具有示范作用。工程规模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公共建筑应在2万m2以上。
2、住宅建筑应符合:
(1)住宅小区或住宅小区内组团5万m2以上;
(2)单体高层住宅2万m2以上。
(四)规划与建筑设计、环境设计和智能化系统设计等要体现绿色建筑的特色,采用适合于绿色建筑的技术、工艺与产品,运营管理水平较高,实现社会、环境、经济效益的统一。
(五)工程(含既有建筑改造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一年以上。
(六)申报江苏省绿色建筑奖的住宅建筑入住率应达到70%以上。
第九条 申报资料的内容和要求:
(一)《江苏省绿色建筑奖申报表》一式3份;
(二)工程项目总结报告一式3份:
1、工程概况;
2、节能工程的主要应用技术;
3、节能工程实施情况(包括设计、施工与运行管理);
4、技术创新点;
5、技术经济分析;
6、能耗检测与结果分析;
7、工程竣工报告。
(三)有关资料一式3份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工程项目计划任务书;
2、验收合格证书与建筑能效标识、绿色建筑标识相关的验收材料;
3、申报工程的业主委员会或使用单位出具的用户意见。
(四)介绍项目总体情况的光盘(时间不超过15分钟)和反映工程概况并附文字说明的工程主要部位的彩色照片。
第十条 申报绿色建筑奖的程序为:
(一)申报单位向各地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报资料。
江苏省绿色建筑将由建设单位或开发单位、设计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等主要参建单位联合提出申报;也可经建设单位或开发单位同意后,由设计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联合或其中一家单独提出申报。其它参建单位可随主要参建单位申报。申报一等奖的,申报单位总数不超过8家,人员不超过20名;申报二等奖的,申报单位总数不超过6家,人员不超过15名;申报三等奖的,申报单位总数不超过4家,人员不超过1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