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容环境卫生方面
1.道路清扫保洁。由各区(市、县)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加大道路的清扫保洁力度,清除卫生死角,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密闭收运。
2.公厕管理。由各区(市、县)环卫管理部门负责,严格按照《贵阳市免费公厕管理规定》,加强日常公厕管理,确保公厕管理标准和管理水平不“缩水”、不降低。
3.户外门头牌匾及“野广告”的管理。由市、区综合执法管理部门负责,组织依法拆除未按规定设置的各类户外门头牌匾,同时加强对“野广告”的治理,联合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查处制贩假广告的窝点,使乱贴乱画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4.建筑工地及渣土运输管理。由市、区城管相关部门负责,会同建设、交警等部门督促各建筑工地,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在实行文明施工、围场作业、密闭运输的同时,在场内设置清洗场地,督促渣土外运车辆必须清洗后方能上路。对不围场作业,不按规定线路、时间运输渣土,并污染路面的行为,实行严管重罚。
5.城市绿化管理。由市、区林业绿化管理部门负责,加强城市公共绿地及主次干道绿化带(行道树)的维护与管理,确保无缺窝,无死树,无裸露树坑。
6.“门前三包”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区街道办事处(乡、镇)负责,督促沿街经营户严格落实“包环境卫生、包绿化管理、包容貌秩序”为主要内容的“门前三包”责任制,确保“门前三包”真正落到实处。
(二)市容秩序方面
1.占道经营(作业)管理。由各区(市、县)城管部门负责,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大各主次干道、集贸市场、道路节点等占道经营(作业)的取缔力度,并认真落实定人员、定岗位、定时段、定内容、定标准、定奖惩的“六定”责任制,确保长效管理。
2.公交、客运营运秩序管理。由市城市公用客运管理局和市公交总公司负责,针对公交车辆和出租车乱停乱放、不按规定进站下客等问题,采取定点查处与流动巡查的方式,坚决遏制公交车、出租车不规范行为;做好车容车貌的规范整治工作。
3.违章占道停车整治。由市交警支队负责,加强车行道各类车辆乱停乱放的整治;由市、区城市综合执法队伍负责,加强对人行道车辆乱停乱放的整治。坚决遏制各类车辆因乱停乱放堵塞交通,影响车辆、行人通行的行为。
4、违法建筑及乱搭乱建的专项整治。由市、区综合执法队伍按照职责分工,按照早发现、早拆除的要求,及时查处各类违法建筑,做到发现一起,拆除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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