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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武汉市医疗救治中心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批复

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武汉市医疗救治中心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批复
(武劳社[2008]18号)


武汉市医疗救助中心:
  按照《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武政办[2001]264号)有关规定,为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经研究,同意武汉市医疗救助中心为我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请与市医疗保险中心和市劳动保障信息中心联系安装计算机系统事宜,待系统验收合格后,领取定点医疗机构标牌,尽快按规定履行医疗服务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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