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收购浈江区五里亭区域内部分国有土地的通告
(韶府[2007]39号)
根据韶关市城市发展的需要,市政府决定收购位于浈江区五里亭区域的韶关市乳制品厂、韶关市水产研究所的国有土地,用于政府储备用地。现将有关收购事项通告如下:
一、土地位置以现场放桩、用地红线确定的位置为准。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非法占用上述用地范围内的土地。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凡在以上用地范围内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一律不予补偿。
三、对上述收用土地范围内现有的青苗及附着物等,由市国土资源局具体确定清点、丈量登记时间,房屋、水井、坟墓及其它附着物的清点、丈量也同时进行,各权益人应当届时到现场指界和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并互相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