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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韶关市委办公室、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韶关市创卫攻坚冲刺阶段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市委宣传部、市创卫办负责统筹全市创卫宣传工作。市创卫办具体负责各类创卫宣传的协调督办。市委宣传部负责落实各项创卫社会宣传工作;新闻单位负责落实创卫新闻宣传的各种具体活动的报道。其他各相关部门按分工抓好本单位承担的各项创卫宣传工作任务。

  (二)突出重点。在创卫工作的各个阶段,宣传工作要积极配合,有所侧重,突出各阶段的整治重点和推进的总体情况,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

  (三)民生为主。突出宣传创卫是一项民心工程,通过广泛报道,使广大市民切身感受到创卫是为了创造一个卫生整洁的生活、工作环境,是广大市民得到实惠的民心工程。

  (四)贴近群众。创卫工作宣传要积极发动群众参与,力求贴近群众生活,关注民生事件,增强创卫工作的凝聚力。

  (五)深入基层。各区、各单位负责抓好创卫宣传工作的落实,要沟通协调相关责任单位做好宣传品的发放,重点在学校、企业、公共场所、社区、城中村、外来人口聚集地发放;在各大宾馆、主要旅游景点及全市各新华书店设立宣传品发放专架。

  (六)加强督导。市委宣传部、市创卫办联合组成创卫宣传督导组,负责检查考核各区、各职能部门的“创卫”宣传工作,考核结果定期通报全市。

  附件:
  1、韶关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宣传标语
  2、韶关市创卫攻坚冲刺阶段宣传任务责任分配表

  附件1:
韶关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宣传标语

  1、人人参与创卫,共建山水名城

  2、清洁家园,美化韶城

  3、清洁、文明、健康

  4、人人讲卫生,个个爱清洁

  5、创卫工作,民心工程,人人受益

  6、美丽韶关,绿色家园

  7、全民参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

  8、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9、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构建和谐韶关

  10、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提高全民健康素质

  11、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构建良好的投资环境、人居环境

  12、倡导卫生、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13、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营造清洁生活环境

  14、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提高生活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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