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浈江区、武江区、曲江区各负责制作两幅大型户外创卫公益广告宣传牌。
7、市区各市场的主办者,要在市场的明显位置悬挂创卫宣传横幅。
8、组织创作一台反映我市创卫工作的文艺节目,届时向全国爱卫会专家考核组及市民作专场汇报演出。
9、由市委宣传部、市创卫办、市教育局、韶关日报社联合举办以“我为创卫出力、我以韶城为荣”为主题的市区中小学生征文比赛,评选出优秀文章在《韶关日报》分期刊登。
10、市、区教育部门和各级共青团组织,要在各类学校中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创卫主题讲座和实践活动,如“争做文明小市民”、“环保小卫士”等主题班(团、队)会活动。广泛开展学校、学生与家庭创卫联动活动,使学生在实践中得到教育,提高卫生文明综合素质。
11、由市委宣传部、市创卫办、市广播电视台联合筹备制作反映我市创卫工作全貌的电视汇报片。
12、市建设局负责督促落实市区所有建筑工地围墙、工棚书写、张贴创卫宣传标语。
(三)抓好“三个一”宣传系列,提高创卫宣传工作质量。
1、市文明办、市创卫办负责征集和推出一批切合实际、通俗易记、人性化的创卫口号和警句。
2、市广播电视台负责拍摄、制作好创卫宣传专题片、创卫申报片。
3、市创卫办、市工商局、市城市经营办、市城市管理局、市直新闻媒体等有关单位要打造和推出一批创卫公益广告。
(1)市工商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人人参与创卫,共建山水名城”义务公益广告活动。
(2)市直新闻媒体负责精心制作并高密度刊播一批有新意、有亲和力的“创卫”公益广告。
(3)市创卫办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精心制作并张贴、发放一批主题鲜明的“创卫”公益宣传海报、宣传单、宣传手册及其它宣传品。
四、工作步骤
(一)组织实施阶段(8月上旬)。完成车站、城市进出口、工地围墙、城管聚焦橱窗以及各大媒体等的公益宣传;完成各类宣传品的设计制作,推动创卫工作逐步升温。
(二)掀起高潮阶段(8月中旬-8月底)。创卫的社会宣传工作到位落实,做到宽领域、全覆盖,形成迎检宣传高潮。
(三)持续巩固阶段(9月-12月)。针对创卫过程中碰到的难点,根据创卫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深度报道,促进城市环境卫生和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