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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韶关市委办公室、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韶关市创卫攻坚冲刺阶段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6、浈江区、武江区、曲江区各负责制作两幅大型户外创卫公益广告宣传牌。

  7、市区各市场的主办者,要在市场的明显位置悬挂创卫宣传横幅。

  8、组织创作一台反映我市创卫工作的文艺节目,届时向全国爱卫会专家考核组及市民作专场汇报演出。

  9、由市委宣传部、市创卫办、市教育局、韶关日报社联合举办以“我为创卫出力、我以韶城为荣”为主题的市区中小学生征文比赛,评选出优秀文章在《韶关日报》分期刊登。

  10、市、区教育部门和各级共青团组织,要在各类学校中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创卫主题讲座和实践活动,如“争做文明小市民”、“环保小卫士”等主题班(团、队)会活动。广泛开展学校、学生与家庭创卫联动活动,使学生在实践中得到教育,提高卫生文明综合素质。

  11、由市委宣传部、市创卫办、市广播电视台联合筹备制作反映我市创卫工作全貌的电视汇报片。

  12、市建设局负责督促落实市区所有建筑工地围墙、工棚书写、张贴创卫宣传标语。

  (三)抓好“三个一”宣传系列,提高创卫宣传工作质量。

  1、市文明办、市创卫办负责征集和推出一批切合实际、通俗易记、人性化的创卫口号和警句。

  2、市广播电视台负责拍摄、制作好创卫宣传专题片、创卫申报片。

  3、市创卫办、市工商局、市城市经营办、市城市管理局、市直新闻媒体等有关单位要打造和推出一批创卫公益广告。

  (1)市工商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人人参与创卫,共建山水名城”义务公益广告活动。

  (2)市直新闻媒体负责精心制作并高密度刊播一批有新意、有亲和力的“创卫”公益广告。

  (3)市创卫办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精心制作并张贴、发放一批主题鲜明的“创卫”公益宣传海报、宣传单、宣传手册及其它宣传品。

  四、工作步骤

  (一)组织实施阶段(8月上旬)。完成车站、城市进出口、工地围墙、城管聚焦橱窗以及各大媒体等的公益宣传;完成各类宣传品的设计制作,推动创卫工作逐步升温。

  (二)掀起高潮阶段(8月中旬-8月底)。创卫的社会宣传工作到位落实,做到宽领域、全覆盖,形成迎检宣传高潮。

  (三)持续巩固阶段(9月-12月)。针对创卫过程中碰到的难点,根据创卫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深度报道,促进城市环境卫生和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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