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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2008年度广东纳税百强企业排行榜的通知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2008年度广东纳税百强企业排行榜的通知
(粤国税发〔2009〕59号)


广州、深圳、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客观反映广东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纳税情况,更好地发挥纳税百强排行榜的积极作用,同时从税收角度透视我省经济发展状况,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联合开展了2008年度广东纳税百强企业排行榜评选发布活动。现将2008年度广东纳税百强企业排行榜有关情况予以发布。
  2008年度广东纳税百强企业排行榜继续按照国税局、地税局分别提取数据,层层审核把关,汇总排定名次的方法产生。2008年度广东纳税百强企业排行榜的入围标准和统计口径如下:第一,该排行榜是对独立纳税企业纳税总额的综合排名,不分税种、行业和经济类型排定相关分类排行榜。第二,所有企业的筛选与入围都适用统一的标准,按照2008年度企业直接入库税款的总金额来排名,以保证纳税排行榜的客观性与公正性。第三,所有入围名单均为独立纳税企业,不对有纳税活动的行政事业单位和个体户进行排名,不对母、子公司和总、分支机构的纳税数额进行合并与汇总,严格按照同一地区独立纳税标准来进行筛选、统计和排名。第四,所有入库税额均为独立纳税企业自身缴纳的国内直接税收收入,包括2008年度正常缴纳入库的税款、稽查查补入库的税款和清理欠税入库的税款;不包括代扣代缴和代征代扣的个人所得税、预提所得税及其它税收收入;不包括增值税免抵调库收入、海关代征税收收入和税务部门依法征收的各种规费等非税收入。此外,剔除了当年度办理的正常退库数。第五,所有税款入库时间均为2008年会计年度,即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解读2008年度广东纳税百强企业排行榜,可以反馈出以下信息:
  从总体情况来看:一是重合率比较高。2008年度广东纳税百强企业排行榜中,有72户企业为2007年度纳税百强企业,其中广东电网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蝉联前三甲。二是纳税总额增长、所占比重下降。2008年度广东纳税百强企业实际缴纳各项国内税收收入合计1155.03亿元,占当年全省同口径税收总额的27%,比2007年度纳税百强企业增加104.9亿元,但所占比重下降4.3个百分点,说明2008年广东中小企业纳税增长较快,所占份额提高较多。三是最低门槛和最高纳税额均明显提高。2008年度纳税百强企业排行榜入围最低税额为3.21亿元,比2007年度增加5575万元。排名第一的广东电网公司2008年度纳税总额达到106.65亿元,成为我省第一个纳税突破百亿元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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