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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落实我市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通知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落实我市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通知
(韶府办〔2007〕3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韶关市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韶府办[2007]238号)要求,我市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必须于10月底前全面落实到位。截止目前,市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已经完成,但各县(市、区)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都未按时完成,直接影响了全市的兽医管理体制改革进程。为切实落实我市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把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作为当前动物防疫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

  兽医管理体制改革事关农业农村发展和公共卫生工作安全的大局,是当地政府对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的具体行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以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高度负责的态度,增强对动物防疫事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快现行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步伐,决不能拖全省的后腿。务必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5号)、《印发广东省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6]84号)、《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07]335号)和《关于印发韶关市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韶府办[2007]238号)精神,于2007年12月5日前出台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确保于2007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改革任务。对兽医管理体制改革不力导致发生重大动物疫情,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创新工作思路,切实建立动物防疫长效机制。

  我市现行兽医管理体制已明显不能适应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新形势的要求,特别是基层防疫队伍老化,生活待遇没保障,工作没有积极性,处于消极应付的状态,难以全面落实防控措施,是造成我市动物防疫形势严峻的根本原因。因此,各地一定要创新工作思路,研究落实县、镇、村三级动物防疫监督管理体制,健全机构,真正建立动物防疫工作长效机制。同时,要加强水生动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确保动物防疫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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