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一五”期间老龄事业发展的机遇和条件。“十一五”期间,发展老龄事业面临良好的机遇,具备有利的条件。一是随着人口老龄化对经济社会影响的日益加深,各级党委、政府对发展老龄事业重要意义的认识不断提高,更加重视老龄工作和重视解决老年人问题。二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可喜成就,为加快发展老龄事业提供了经济保障。2005年,我市生产总值达到325.02亿元,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9.9亿元,全市居民含蓄存款余额468.3亿元。随着政府财力的增强,各级政府对老龄事业的投入必将不断加大,社会保障水平将有较大提高。三是“十五”期间我市老龄工作取得的可喜成就,为今后五年老龄事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十一五”期间老龄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老龄工作的各项法规,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方针,围绕“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目标,以人为本,进一步加强基层老龄工作的领导,加大老年福利服务设施建设的投入,加强基层老龄工作的力度,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我市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十一五”期间老龄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
(一)老年人社会保障。
老年人社会保障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建立与我市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完善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社会救助、社区服务、法律援助等为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老年社会保障覆盖面。
1、养老保障。初步建立政府、社会、家庭和个人相结合的经济供养体系,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建立健全城乡养老制度,逐步实现老有所养。在城镇,依法扩大养老保险的覆盖面,加大对养老保险基金的征缴工作力度,建立可靠、稳定的资金筹措机制,保证养老金足额按时发放。加强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和社区管理服务水平,对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老年人实行应保尽保,切实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在农村,按照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发展原则,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发挥土地养老的保障作用。制定出台农村养老保险办法,重点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问题,争取提高农村养老保险覆盖率,变“养儿防老”为“社保养老”,支持试行农村退休金、股份分红制度,养老互助金等补充形式,发展多层次的农村养老保险。鼓励发展企业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建立企业年薪制度。以满足老年人多层次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