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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编号
考核内容
扣分标准
城
中
村
及
乡
结
合
部
卫
生
2-1
卫生保洁人员配备不足,制度不健全,
2分
2-2
无卫生宣传栏,
1分
2-3
环卫设施不健全,布局不合理,每处
2-4
道路、街巷、空地、林带等处有积存零散垃圾杂物,每处
2-5
有污水横溢现象,每处
2-6
路面不平整,黄土裸露,每处
2-7
公厕管理不达标,每项
2-8
村内发现有乱堆乱放、乱扔乱倒等12乱现象,每处
2-9
有违规饲养畜禽现象,每处
占
道
摊
区(点)
早
夜
市
3-1
无审批手续,乱设置摊区(点),每处
5分
3-2
摊位摆放不整齐或有地摊销售的,每处
3-3
早市下市时间超过规定时间
3分
3-4
摊区(点)未设置垃圾收集容器或垃圾未袋装的,每处
3-5
摊区(点)无管理和清扫保洁人员,有散落垃圾,每处
3-6
早(夜)市下市后,未及时清扫保洁,有垃圾杂物,每次
3-7
经批准临时设立的摊点未在规定位置且不能保持环境卫生或超面积、超范围经营的,每处
3-8
摊区内无车、人行道或车辆乱停放或出现喇叭口,每处
3-9
未设置复称台、公示栏或管理人员未挂牌上岗
门
头
牌
匾
管
理
4-1
辖区内出现超范围户外广告审批现象,每处
4-2
在主次干道违规设置临时广告条幅、标旗,每处
4-3
与街景灯光相结合的户外广告,破损不亮,每处
4-4
未经审批违规设置店招店牌,每处
4-5
违章重复设置店招店牌(一店一牌),每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