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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等六个创模整改方案的通知

  城市建成区周边的乡(镇)、村的污水可纳入城市污水管网,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在农村人口比较集中的中心镇、村(如大新镇穆斯林新居、镇北堡镇团结村、宁东镇马跑泉等)筹划建设集中式的污水处理设施,在硬化村内、村际道路时,修建排水管道,解决农村生活污水排放和收集问题;同时,结合农村改厕、改厨、改圈与沼气池建设,进行分散式的污水处理。

  责任分工: 城市建成区周边的乡(镇)、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由市建设局牵头纳入城市管网;大新镇穆斯林新居、镇北堡镇团结村、宁东镇马跑泉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示范工程由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时间要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示范工程建设于6月中旬前完成。

  (四)农村地区工业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符合政策可以保留的企业进入农村乡(镇)工业集中区。开展乡镇企业污染防治示范工程建设3个。二是关闭取缔“十五小”、“新五小”企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三是把发展经济和改善环境结合起来,引导农村工业企业入园区,开展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

  责任分工:市环保局加强监督管理,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时间要求:10月底前完成3家中小企业污染防治示范工程建设。

  (五)养殖业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在自然保护区、水源地保护区、生态敏感区严格控制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逐步搬迁和取缔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二是新建的规模化养殖场和集中式养殖小区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污染治理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三是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大中型沼气示范工程2个,发展农村循环经济。

  责任分工:养殖业污染防治工作由市农牧局牵头, 2个大中型沼气示范工程建设由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负责组织落实。

  时间要求:10月底前建成。

  (六)农业面源污染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开展土壤污染综合治理与修复示范工程建设;减少高毒高残留农药使用量,开展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创建3处;搞好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建设秸秆气化示范项目2个。

  责任分工:农业面源污染和土壤污染控制工作由市农牧局牵头, 2个秸秆气化示范项目由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时间要求:市农牧局继续指导农民进行测土配方施肥,年底完成3处有机食品基地创建工作; 10月底前完成2个秸秆气化示范项目建设。

  (七)农村沼气池、太阳灶建设工作

  新建设户用沼气池8000座;搞好技术培训,提高乡、村沼气管理和使用技术水平,强化沼气池维修技术服务。建设太阳灶700个,提高农村清洁能源使用率。

  责任分工:农村沼气池、太阳灶建设工作由市农牧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负责组织落实。

  时间要求:10月底前完成8000座户用沼气池、700个太阳灶建设项目,并投入使用。

  (八)村庄绿化、巷道新建、改建工作

  完成92个村巷道建设与改造,新建改建农村公路150公里,做好农村道路、巷道绿化工作。

  责任分工:农村公路建设工作由市交通局牵头,农村庄点巷道建设由县(市)区政府牵头;农村道路、巷道绿化工作由市园林局牵头。

  时间要求:10月底前完成农村道路新建改建、绿化工程。

  (九)农村生态示范创建

  一是各县(市、区)编制辖区农村环境保护规划,与农村建设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相衔接,用规划指导项目建设,13个村庄完成建设规划编制。二是今年创建自治区级环境优美乡镇3个,生态村3个,通过抓示范来进一步提升乡镇生态文明水平。三是将通贵乡、镇北堡镇、丰登镇建设成环境优美乡镇示范点,司家桥村、团结村、塔桥村建设成生态村示范点。

  责任分工: 13个村庄建设规划由市规划局负责,农村环境保护规划由各县(市、区)政府负责;优美乡镇和生态村创建和示范点建设由各乡(镇)政府牵头,环保部门加强监督与指导,各县(市、区)政府负责组织落实。

  时间要求:辖区农村环境保护规划于5月底前编制完成,通过论证;10月底前完成59个村庄整治示范点;优美乡镇和生态村创建申报工作于7月底前完成,年底通过考核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坚持规划引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坚持规划先行。各部门、各级政府要结合实际,突出抓好重点镇、中心镇、中心村和城市周边、交通干线两侧、风景名胜区周边的村镇规划编制。村镇规划要符合自然风貌、历史文脉和地域特色,要把污水垃圾处理、清洁能源使用、集中供水和水源保护、生态建设与保护等作为重要内容。同时,建立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和日常管理机制。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编制农村环境保护规划要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增强规划编制的科学性。以规划带动项目,以项目争取资金,将农村环境保护落到实处。

  (二)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列入政府目标管理体系,确保按计划顺利推进。此次专项行动涉及的各部门、各县(市、区)要按职责、任务编制实施方案,将任务分解下去,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投入到位和措施到位。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宁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考核办法(试行)》、《银川市生态环境目标责任考核》对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严格考核;每一项工程完工后各部门、各县(市、区)要及时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体现特色与成效,并将工作总结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坚持以生态创建为载体。创建国家级、自治区级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是做好农村环保工作的有效载体。各县(市)区、乡(镇)政府要把生态创建工作与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指导和推动一批具有较强经济实力、良好生态环境的乡(镇)、村率先创建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各有关部门要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每年解决一批农村环境热点、难点问题,以点带面,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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