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领购普通发票(定额和非国标机打发票)申请确认表
纳税人填写内容
| 纳税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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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代码
| |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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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发票□ 非税控机打发票 □ 非国标税控机打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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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领购发票种类和已使用税控装置种类及数量
| 发票编码
| 税控发票机
| 外挂式税控器
| 税控装置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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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
| 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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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
| 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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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
| 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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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
| 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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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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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机关
确认内容
| 发票编码
| 购票数量或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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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包/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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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包/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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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包/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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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 主管所(科)长签字:
年 月 日
| 主管所(科)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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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说明:
1. 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申请办理定额发票、非税控机打发票、非国标税控机打发票领购、确认和变更时使用。
2. 主管税务机关应根据纳税人的经营行业、经营项目、经营规模、营业税缴纳情况、信誉等级、开票数量、平均单张发票开具金额及实际经营需要确认其应领购发票的版面。
3. 凡标明“□”项目的,如选择请在“□”内划“√”。
4. 税务机关确认内容部分“购票数量或金额”汉字大写前加“×”进行封头,后面紧贴印刷字(指表中“本/包/卷/元”)。
5. 发票编码栏按本表背面所附《发票编码、发票名称一览表》的数字代码填写。
6. 本表所填内容如有涂改必须加盖修改单位的公章。
7. 此表一式四份:主管税务所、税控服务商、安全管理部门、纳税人各一份。
发票编码、发票名称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