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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

  使用说明:
  1.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申请办理国标税控机打发票领购、确认和变更时使用。
  2.主管税务机关应根据纳税人的经营行业、经营项目、经营规模、营业税缴纳情况、信誉等级、开票数量、平均单张发票开具金额及实际经营需要确认其应领购发票的版面。
  3.发票编码栏按本表背面所附《发票编码、发票名称一览表》的数字代码填写。
  4.每申请领购一种国标税控发票至少购置一台国标税控装置。
  5.凡标明“□”项目的,如选择请在“□”内划“√”。
  6.税务机关确认内容部分“购票量”、“税控收款机”、“税控器”、“金融收款机”汉字大写前加“×”进行封头,后面紧贴印刷字(指表中的“本/卷”和“台”)。
  7.利用用户卡方式报送数据适合每个报数期开具发票在200张以内的纳税人使用;使用U盘和网络报送方式的每个报数期开具发票张数不受限制。
  8.税目代码栏按本表背面所附《税目一览表》的数字代码填写。
  9.本表所填内容如有涂改必须加盖修改单位的公章。
  10. 此表一式四份:主管税务所、税控服务商、安全管理部门、纳税人各一份。

  发票编码、发票名称一览表(背面)

发票编码

发票名称

7001

《北京市服务业、娱乐业、文化体育业专用发票》(税控收款机打卷票)(有奖)

1002

《北京市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销售不动产和转让无形资产专用发票》 (税控收款机打卷票)          

4003

《北京市邮电通信业、金融保险业专用发票》(税控收款机打卷票)

7004

《北京市医疗服务收费专用发票》(税控收款机打卷票)

7005

《北京市服务业、娱乐业、文化体育业专用发票》   (税控机打折票)(有奖)

1006

《北京市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销售不动产和转让无形资产专用发票》 (税控机打折票)

4007

《北京市邮电通信业、金融保险业专用发票》(税控机打折票)

7008

《北京市医疗服务收费专用发票》(税控机打折票)

7009

《北京市医疗服务门诊收费专用发票》  (税控机打折票)

7010

《保险中介服务统一发票》(税控机打折票)

7011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税控机打折票)

1012

《国际海运业运输专用发票》(税控机打折票)

7013

《国际海运业船舶代理专用发票》(税控机打折票)

7246

(国标卷票壹万元版)《北京市服务业、娱乐业、文化体育业专用发票》

7247

(国标卷票壹拾万元版)《北京市服务业、娱乐业、文化体育业专用发票》

7248

(国标折票壹万元版)《北京市服务业、娱乐业、文化体育业专用发票》

7249

(国标折票壹拾万元版)《北京市服务业、娱乐业、文化体育业专用发票》

1254

(国标卷票壹万元版)《北京市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销售不动产和转让无形资产专用发票》

1255

(国标卷票壹拾万元版)《北京市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销售不动产和转让无形资产专用发票》

1256

(国标折票壹万元版)《北京市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销售不动产和转让无形资产专用发票》

1257

(国标折票壹拾万元版)《北京市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销售不动产和转让无形资产专用发票》

7273

《报关代理业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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