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启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印章的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启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印章的通知
(京建办〔2009〕204号)
各区、县建委(房管局),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根据《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
》(京政发〔2009〕2号),原“北京市建设委员会”更名为“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自2009年4月1日起启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印章,原印章停止使用。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