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冶金冶炼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渝安办〔2009〕23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2008年12月26日,城口县泰正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电炉炉料垮塌发生喷溅事故,造成7人死亡,11人受伤。今年以来,重庆东阳玻璃有限公司、重庆北碚三力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相继发生熔炉玻璃液泄漏事故,教训非常深刻。
为认真贯彻落实3月27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冶金冶炼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决定从4月1日至7月10日,在全市开展“冶金冶炼行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的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治标与治本、预防与查处相结合,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全市“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为主线,重点在冶金冶炼行业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基层基础建设,采取有效措施,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切实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促进我市冶金冶炼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整治的主要内容
(一)冶金冶炼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设计单位是否有设计资质,项目是否履行立项申请、审查、审批和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是否存在私自变更设计、擅自改变工艺布局和增减设备的情况。
(二)钢炼炉、精炼炉、熔炼炉、电热炉等的各工艺环节是否处于受控安全状态,是否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煤气柜、管线监控和防护设施的配置和运行是否符合相关安全规程要求。
(三)起重和吊运铁水、钢水、铜水、铝水等液态金属专用设备的设计单位资质、选型配套、制造企业资质、安装、运行和安全管理,是否达到安全规程要求。
(四)煤气管网、煤气柜、制氧等危险源(点)和区域的监控、防护设施的配置和运行是否符合相关安全规程要求;重要部位和关键工艺环节是否处于受控安全状态。
(五)预防冶炼炉爆炸喷溅、熔融金属重包倾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爆炸、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进行演练和持续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