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省政府办公厅始终将提高建议办理 “落实率”和 “落实质量”作为建议督办的重中之重,对政府系统建议办理工作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督办。一是在每年4月初,召开两场 “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座谈会”,邀请省人大人事代表工作室、政府系统各承办单位参加,共同查摆、分析、协调解决建议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交流办理经验,督促承办单位加快办理进度,提高办理质量。二是在每年8、9月份,会同省人大有关委、办、室,共同开展建议办理工作 “回头看”活动。通过各承办单位自查、省政府办公厅抽查等形式,督促各承办单位对原先答复 “正在解决”(A类)或 “已列入规划逐步解决”(B类)但仍未解决的,加大落实力度,尽早将承诺落到实处;原先答复 “因条件限制暂时无法解决”(C类)或 “留作参考”(D类)的,如果条件已成熟要抓紧研究解决。2007年和2008年,通过 “回头看”,分别有120件和131件原为“B类”的建议上升为 “A类”,有效提高了建议办理的落实率。三是加大不满意件再办理督办力度。不满意件中提及的问题往往是各单位工作中的难点,做好不满意件的再办理对提高建议办理整体质量,推动部门工作具有事半功倍的效果。每年7月份,省政府督查室召开有关承办单位参加的不满意件办理工作座谈会,实事求是地分析初次办理代表不满意的原因,交流再次办理的经验和做法,提出做好不满意件再办理的具体意见,有力推动了不满意件的落实,推动部门难点、热点问题得到逐步解决。
(三)政府系统承办单位都能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将建议的办理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动部门工作,提高服务能力的一项重要内容抓好落实。对思路类的建议,放到全省经济发展的全局中去谋划;对项目建设类建议,纳入到整体规划中去统筹考虑;对资金类建议,想方设法筹集尽量予以解决。一把手负全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抓协调,业务部门抓落实的建议办理模式已被大多数的承办单位所采用。各承办单位还结合自身实际,逐步建立起一些行之有效的办理机制,如:教育厅制定厅领导挂钩督办制度,每位厅领导牵头督办2件建议,带头深入基层开展调研,亲自登门与代表沟通;省发改委年初将建议办理工作列入年度工作重点,年终将办理工作完成情况和处室、个人评优、评先挂钩;省财政厅建立建议办理工作台帐,定期通报建议办理进度,对办理工作实行分段督查、全程跟踪等等,这些都为切实提高建议办理实效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在省人大指导下,通过多年的努力,省政府办公厅在建议交办、督办方面积累了一些经验,政府系统各承办单位也已建立起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建议办理机制,建议办理的质量正逐年稳步提高,办理的成效正在政府各项工作中得以体现。但同时,我们也清楚地认识到我们在建议交办、督办中还存在诸多不足之处,承办单位确定不准确、不全面,对部门办理工作指导不够,个别建议办理结果不能令代表满意,多年来反复提出的建议督办不到位等问题仍然存在。对此,我们将在以下几个方面认真加以改进:一是加强业务学习。在省 “两会”召开之前,组织参与建议分办、交办工作的同志认真学习政府各部门三定方案,尤其是加强对新一轮机构改革后政府各部门职责分工的了解,从而使建议交办更加准确。二是密切与代表的沟通联系。对于情况复杂,涉及面广的建议,及时与代表沟通,了解代表本意并在确定承办单位时尽量尊重代表的意愿。三是强化对建议办理工作的指导。通过召开建议办理工作有关会议、开展建议办理工作培训等方式,不断加强对政府系统建议办理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四是加大调研力度。对代表多年来反复提出的建议,督促承办单位加大办理力度,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采取措施解决问题,通过扎实的工作让代表们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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