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主动公开的文件中,勘察设计管理类文件73条,占25%;质量管理类信息64条,占22%;建筑业管理类信息44条,占15%;科教管理类信息35条,占12%;计划管理类信息32条,占8%;公用管理类信息12条,占4%。
勘查设计管理方面,公开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施工图审查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方面,公开了《关于开展2008年度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检查的通知》等文件。建筑业管理方面,公开了《关于印发〈天津市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规范〉的通知》等文件。建设科技教育管理方面,公开了《关于颁布〈天津市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规程〉的通知》等文件。建设资金计划管理方面,公开了《关于2008年中心城区行人过街天桥工程立项的批复》等文件。市政公用管理方面,公开了《公用事业服务管理标准修订方案》等文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制度建设
我委制定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程序图》,明确了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各个工作程序。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条例》和《规定》,按照“首问接待、程序审查、限时答复”的程序做好依申请公开的各项工作。各处室工作人员收到申请后应当当场登记并告知申请人答复时间。对于本处室职责范围内的,按照“两审确认”的程序进行保密审查。不属于本处室职责范围内的,应当在2日内转送相关处室进行保密审查。属于应当公开的,制作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属于不予公开的,制作不予公开决定书,并说明理由和依据以及救济途径;属于主动公开且已经主动向社会公开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方式和途径;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补充完善申请内容。依申请公开的答复材料应当经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审核后送达申请人。责任处室负责对相关答复做好沟通、解释、协调等具体工作。答复时间自接到申请书之日起,不得超过十五个工作日。目前,申请人除可通过我委信访办和建委网站递交申请外,38个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均可受理相关业务的政府信息申请。
(二)申请受理情况
本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29件,其中:直接来人和来函递交的申请3件;通过天津政府信息公开网接收13件;通过天津建设网接收13件。
在收到的申请中,内容主要涉及房屋产权证、竣工验收备案、商品房配套、中标情况,工程技术标准、给排水等等。办理依申请公开的处室主要涉及房地产处、计划处、科教处、配套办、施管站、建材办、质安处、城建处、建筑业办。
(三)申请的办理情况
本年度公民或法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委全部予以受理。本年度已答复的申请总数为29件。其中,同意公开答复的21件;同意部分公开答复的0件;不予公开答复的8件。在不予公开答复的申请中, “信息不存在”的1件; “非本部门掌握” 的6件; “申请内容不明确” 的1件; “属于免予公开范围” 的0件;其它原因的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