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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09年河南省交通运输行业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六、继续做好依法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一)要做好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办理工作,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行政复议公开审理等制度,提高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质量。

  (二)要培养本单位的复议、诉讼人才,参加复议、诉讼方面的培训、学习,逐步适应法律事务不断增加的新形势。

  (三)要把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与研究交通行政复议案件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相结合,努力探索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途径。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要认真履行行政告知义务,切实尊重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权利,防止错案发生。

  七、加强交通法制部门自身的业务建设

  (一)要了解和掌握基层执法单位依法行政工作的实际情况,加强对重点问题的研究,特别要注意研究解决交通法制工作的制度创新、体制创新、管理方式创新问题,总结实践中的成功经验,更好地指导全局工作。

  (二)要进一步规范交通行政处罚的自由载量权,建立和完善行政处罚的自由载量操作办法,消除人为因素,同时要完善内部监督机制,重大行政处罚必须进行审核,推进交通行政执法规范执法。

  (三)要适时组织人员开展交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培训学习等活动,提高法制机构人员业务素质。

  (四)要研究建立交通行政执法人员个人执法档案,把执法人员的日常执法情况、培训教育情况、群众投诉情况纳入其中,作为对执法人员的评议考核依据。

  八、进一步做好普法宣传工作

  (一)要按照各级普法办和我厅“五五”普法规划要求,认真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大力推进依法治交。

  (二)要抓好普法教育培训,包括对现有交通法律法规以及对交通运输行业影响比较大的重要法律法规,重点是做好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工作,有计划的举办好厅处级干部和公务员的法律学习培训工作。

  (三)要组织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活动,加大对交通法律、法规和规章宣传力度,在交通运输行业形成浓厚的学习交通法规、运用交通法规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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