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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启用部分“五险合一”新报表问题的通知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启用部分“五险合一”新报表问题的通知
(京社保发〔2009〕26号)


各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社会保险代办机构,各参保单位:

  为方便参保单位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同时,提高社会保险经办的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经研究,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对目前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简称“四险”)与医疗保险使用的部分报表进行了整合。现就启用部分“五险合一”新报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本次整合的报表仅限于参保登记与费用征缴方面,主要涉及五个险种的单位信息登记与变更、个人信息登记与变更、参保人员增减与工资收入申报的内容。新报表的数量为八张(表样见附件),自2009年5月1日起正式启用。与之相关的“四险”与医疗保险各自使用的旧报表即日起停止使用。

  二、 考虑到各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和社会保险代办机构(简称:社保经(代)办机构)在经办模式与方式方面的实际情况,本着方便企业、简化流程、实用有效的原则,由社保经(代)办机构对本辖区参保单位上报新报表的份数自行规定。

  三、 各社保经(代)办机构接此通知后,应尽快对本辖区参保单位进行新报表使用方面的培训,指导其规范填写新报表。同时做好新报表使用的宣传解释工作。

  四、 为帮助参保单位正确填写新报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除统一印制新报表外,还印制了新报表填写说明与指标解释。参保单位可到社保经(代)办机构领取,也可通过北京劳动保障网(http://www.bjld.gov.cn/)进行查询下载。

  五、 社保经(代)办机构在推行新报表使用过程中遇有问题时应及时上报。

  附件:新报表表样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二〇〇九年四月一日

  附件: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

  表  号: 京劳社统保险5表
  制表机关: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批准机关:北京市统计局
  批准文号:京统函[2009]40号
  填报单位(公章):                                               有效期至:2010年1月31日止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简称

 

*缴费户开户银行

 

*行  号

 

*单位名称

 

*单位电话

 

*缴费户开户全称

 

*帐  号

 

*单位经营(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支出户开户银行

 

*行  号

 

工商登记执照信息

执照号码

 

执照种类

 

*支出户开户全称

 

*帐  号

 

发照日期

 

有效期限

 

主管部门或总机构

 

工商注册地址

 

集中缴费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集中缴费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编码

 

批准成立信息

批准单位

 

集中缴费单位名称

 

批准日期

 

批准文号

 

农转非类别

 

依法批准征地日期

 

单位法人或负责人

*姓名

 

公民身份号码

 

施工期起始日期

 

施工期截止日期

 

联系电话

 

维修期起始日期

 

维修期截止日期

 

单位经办人

姓名

所在部门

联系电话

竣工期日期

 

延长期日期

 

*缴费业务

 

 

 

参加保险情况

*险种

*登记日期

支付业务

 

 

 

养老

 

 

*单位类型

 

*单位类别

 

失业

 

 

*经济类型

 

*隶属关系

 

工伤

 

 

*行业代码

 

*行业费率

 

生育

 

 

*行业性质

 

行业系统

 

医疗

 

 

参统方式

 

特殊标识

 

*社会保险登记机构名称

 

*结算周期

 

*缴费形式

 

*社会保险登记证编码

 

*社保登记证发证日期

 

所属行政区县名称

 

*四险缴费所属经(代)办机构

 

单位电子邮件地址

 

*医疗缴费地区

 

*报销地区

 

单位网址

 

单位传真号码

 


 
  单位负责人                                社保经(代)办机构经办人员(签章):
  单位经办人                                社保经(代)办机构(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办理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表格中带*号的项目为必录项,其他有前提条件的必录项请参考指标解释。

  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

  表  号: 京劳社统保险6表
  制表机关: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填报单位(公章):                                                           批准机关: 北京市统计局
  组织机构代码:□□□□□□□□                                                 批准文号: 京统函[2009]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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